德意志的政治分裂是这样的:在公元843年,从查理曼帝国分裂出来的东法兰克,逐渐发展为德意志王国。从10世纪初起,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积极推行扩张政策,公元951年占领意大利的伦巴底,取得“伦巴底国王”称号,并得到教皇的认可;公元962年,奥托一世成立了新的帝国,历史上称为“神圣罗马帝国”。
这个时期,德意志封建主乘机加强割据,扩大实力,诸侯之间出现长期内乱,皇权衰落,封建领主发展为诸侯或称邦君,领地成了邦国。从12世纪起,废弃了皇位世袭办法,改由诸侯选举产生。356年,查理四世迫于压力,颁布《黄金诏书》,正式承认诸侯在自己邦内拥有行政、司法、关税、铸币和经营矿山等杈利,并规定皇帝由固定的七个诸侯中选举产生,七个诸侯因此称为选侯。
14世纪中叶,神圣罗马帝国除七个选侯外还有10多个大诸侯、200多个小诸侯,1000多个独立帝国骑士,他们大大小小的领地就是大大小小的邦国。在300多个邦国中,奥地利和普鲁士最为强大,他们之间的争霸导致了德意志政治分裂局面的改观。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