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全称《大唐六典》,是唐朝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典,也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唐玄宗时官修,旧题唐玄宗撰、李林甫等注,实为张说、张九龄等人编纂,所载官制源流自唐初至幵元止六典之名出自周礼,原指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后世设六部即本于此。共二十卷,近二十万字。
开元十年(722年)唐玄宗召陆坚修《六典》,并亲自制定理、教、礼、政、刑、事六条为编写纲目,由丽正书院(后更名集贤院)总其事。在中书令张说、萧嵩、张九龄等人的先后主持下,徐坚、韦述、刘郑兰、卢善经等十余人参与修撰。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撰成并注释后,于次年由宰相李林甫奏呈皇帝。故书题为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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