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产权的房屋有什么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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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进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往之后才开始开发。所以,买方购买开发商四十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四十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

四十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四十年。一般情况下四十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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