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话 失落的逆转“够了!到此为止了!成步堂龙一!不能再让你活下去了!我不承认你是个律师!”(9月8日 09:08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1候审室)刚从恶梦中被一阵手机铃声所惊醒的律师成步堂龙一,突然被一个神秘男子用灭火器再次砸晕,“真是好险啊,你可不要怪我啊,律师先生”。
数分钟后,成步堂再次醒来,一位名叫“零木真子”的年轻的女警站在自己面前,说自己的性命全在成步堂的手中,成步堂为此感到不明不白,随即问出一句令真子意想不到的问题——“你是谁呀?”正在惊讶之余,书记官提醒法庭开庭,要真子和成步堂快速入庭。成步堂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忆”!(PS:在这里可以先熟悉一下操作,R键呼出证物档案,如果有些证物可以详细查看就按L键;再次按下R键可以将证物档案切换为人物档案,由于人物档案从本章开始也可以作为“举证”的物品,所以一定要仔细观察。
)(9月8日 10:00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对手:亚内武文)审判长劈头就问准备情况使得成步堂不知所措,姑且先回答“是的”吧。在亚内检察官作完简短的案件描述后,向成步堂宣战,可成步堂一点也记不起眼前这个老头是谁。之后系锯圭介刑警入庭做了简短的案件经过描述,得到证物《现场照片1》,之后提到预审时提出的“关键证物”,成步堂忘得一干二净,于是审判长提问帮他想起“关键证物”是“眼镜”。
然后系锯刑警开始证词。(PS:在下面的证言中,句首出现L表示“威慑”,R表示“举证”,字母后若有数字表示出现相关问题时所选择的代号;若字母和数字出现在句末表示该动作在第二轮询问中使用。)警方发现比尸体下的眼镜更强有力的证据。被害人在公园约会时,在长凳附近突然被人推了下去,而且……被害人当时写下了犯人的名字。
R死者清楚地写下了被告人的名字“铃木”两个字。根据眼镜和这个证据,警方把她作为嫌疑犯逮捕。(R《人物档案·零木真子》)证言结束后得到证物《现场照片2》。询问中,成步堂提出“反对”,因为被害人写的犯人姓名与被告人的姓名不符!为此审判长要求系锯刑警对“被告与被害人的关系”作证。
町尾巡警和真子交往大概有半年了。“结婚”的传言也一点一点穿了出来。案发当天刚好是被害人的生日。真子小姐……真子巡警特意准备了礼物。L11那礼物从2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得到证物《特制棒球手套》)……因为她找我商量过,所以我才知道。确认两人的恋爱关系后,系锯刑警再为“被害人留下的文字”作证我们首先调查了留下的文字的笔迹。
遗憾的是无法断定是否为被害人的笔迹。然后我们又调查了被害人的食指。结果在指甲缝里发现了沙粒。食指的指腹上也有写字时留下的擦伤。R根据以上可以断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写的。(R《特制棒球手套》)这下证明字并非被害人所写,所有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被推翻,审判长决定宣判被告“无罪”。
就在这时,亚内检察官提出让下一位证人作证,失忆的成步堂将再次面临检验!审判长宣布休庭5分钟,让第二证人出庭。(第一回 终)(9月8日 11:43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1候审室)真子终究得知成步堂“失忆”,为了帮助成步堂恢复记忆,真子将《成步堂的名片》“暂时”交还给了成步堂,并向成步堂提供一些线索。
此时又一个穿着古怪的女孩(绫里真宵)跑了进来,交给成步堂一份《电话单》。还没说上几句话法庭再一次开庭了。(9月8日 11:54 地方法院 第2法庭)第二证人——诸平野贵雅一入庭就以歪理折服审判长以及检察官,之后开始作证。我下午一直在公园,沉浸在思索中。
记不太清楚时间了,大概是下午6点多。胜诉连连4突然眼前有个警察摔了下来。我不假思索的往上看,结果看到一个脸色发青的女人。她的脸我当然记得,就是坐在被告席上的被告。R2要说现场还有什么可疑的话,我还看到香蕉掉下来了。(R《特制棒球手套》)这次询问中得知证人的视力极差,证词可能有误,因此须重新作证!小道上的那个女人一看见我就逃走了。
L之后我马上向警方报了案。R12R1R2RR3R给警察打电话的时间大概是18:45。大概是警察很闲吧,没用10分钟就过去了。(R《解剖报告》《现场照片1》《眼镜》《手机》《电话单》《人物档案·町尾 守》)案情终究柳暗花明了,现场出现了大逆转!成步堂指控证人才是“真凶”!但证人不死心,在“手机”的问题上给了成步堂措手不及的一击。
成步堂认为自己看漏了什么“关键之处”,此时的两个选项皆会被反驳!但必须全选一遍。之后成步堂恢复记忆,提出“反对”!将《成步堂的名片》交给审判长(审判长居然在这时候还还礼给成步堂《审判长的名片》?搞笑!),指出名片的“反面”有蹊跷,然后成步堂让真宵拨通自己的手机,终究漂亮的还击了诸平野。
(9月8日 14:16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1候审室)向零木真子祝贺“无罪”后,成步堂与真宵一起离开了法院。(第一话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