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向大家明确了三件事,其中最受大家关注的一件是,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而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红包;个人因购买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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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向大家明确了三件事,其中最受大家关注的一件是,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而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红包;个人因购买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