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是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共应急 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是加快林 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简单的说,森林防火就 是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即对森林火灾进行预防和扑救。
预防森林 火灾的发生,就要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则,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相结 合的办法,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次数。扑救森林 火灾,就是要了解森林火灾燃烧的规则,建立严密的应急机制和强有力的 指挥系统,组织训练有素的扑火队伍,运用有效、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扑 火设备及时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总体来说,森林扑火的原则有以下三点:一是严禁单独行动;二是尊 重自然规则,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三 是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消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 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由于森林火灾的发生须以可燃物、氧气或助燃物和火源的存在为条 件,采取的扑救措施应能隔离可燃物,或减少可燃物的蒸汽量使其低于着 火下限;隔离空气,或使空气中氧的含量低于14% ~ 18%;还应使可燃物 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
按此原理,可总结出各种森林火灾扑救方法。窒息法:如复土、喷洒灭火剂和扑打等,可隔离燃烧所需的空气,达到灭火目的,适用于火灾发生初期;冷却法:即在着火可燃物上覆盖湿土 或洒水等,使着火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而灭火;隔离可燃物:如开 设防火线,将已燃可燃物与未燃可燃物彻底分离;在可燃物表面喷洒化学 阻滞剂,或大量浇水形成阻燃带,使其难燃或不燃。
森林火灾的扑救,一般在初期阶段,须将森林火灾限制在一定范围 内,通过扑灭火焰和封锁火头,防止其发展;至平定火阶段,须控制火灾 扩大,并在火场四周开设防火线;火平定后的熄灭火阶段,应进行巡逻监 视,直到林火最终熄灭。中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一般采取下列战略战术。
确定主攻灭火地带:按火灾的不同威胁程度,将火场划分为非限制进 展地带和限制进展地带。在火场边界外无天然或人工防火障碍物者为非限自 制进展地带,火在这里自由蔓延,宜将其确定为主攻灭火地带,控制其火 M 势。限制进展地带是在火场边界外有天然或人工防火障碍物,火势不易扩 大的区域,可在控制非限制进展地带的火势后消灭本地带的火。
灭火时集 中力量,首先截住火头,并组织一定人员扫清火星、火尾,扑灭不明显的 小火,防止死灰复燃。抓住时机快速扑灭:小火和刚发生的火,风小、逆风和风向转变时的 火,空气湿度大、有小雨和有雾天气的火,以及下山火(坐火)、密林和 水湿地带的火都较易扑灭;夜间风力小,温度低,湿度大,一般火势也 弱。
抓住这些有利时机,快速扑救,能节省大量人力、物资,减少森林 接 触。 牺牲局部保存全局:在灭火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为保存更多或 价值较高的森林,可牺牲部分价值较低的次要林地。如在人工林、原始 林、次生林、草原之间发生火灾时,可暂时放弃次生林、草地,集中力量 保存人工林、原始林。
在扑救一个火场时,先尽力扑灭火场的外围火,控 制住后再扑救火场以内的火。彻底清理火场消灭隐患:火灾扑灭后,如清理火场不彻底,树根、萎立木、病腐木、倒木和踏头等余火未灭,遇到大风就会复燃,造成新的火 灾。因此对火场须彻底检查,肃清火源。火场清理后,经过一个中午的风 吹日晒,不再冒烟,始能陆续撤离火场,但仍需留下部分人员看守,等确 认火场不会复燃后,才全部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