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允、公平、公开”的原则,包管招生登科工做有序地停止,按照国度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测验院等上级部分的有关文件精神,特造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略
第二条 学院全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学校部委码:13289
第三条 办学性量: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档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
办学条理:本科条理
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镇)
第四条 进修期满成就合格契合结业前提的颁布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历证书,契合学士学位授予前提的,颁布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五条 学院2017年设16个招生专业(类),共涉及21个专业。此中,工商办理类含工商办理、财政办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本办理4个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告白学2个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统计学2个专业;设想学类含情况设想、视觉传达设想、产物设想3个专业。
第六条 通俗本科方案面向浙江、安徽、江苏、福建、贵州、广西、甘肃等14个省(市)招生,设想学类、单考单招(本科)和专升本方案仅向浙江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及申明以省级招生主管部分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登科
第七条 招生登科工做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分和学院纪检部分施行监视,严酷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峙德、智、体全面权衡,择优登科。
第八条 招生方案数的调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分供给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调取,浙江省内的调档比例为招生方案数的1:1。
第九条 严酷施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结合会关于印发《通俗高档学校招生体检工做指点定见》的规定,此中明白“学校能够不予以登科”、“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登科”的,学院原则上按不登科施行。
第十条 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登科政策施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意愿须契合我院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设想学类登科根据浙江省艺术类测验登科原则施行,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登科。
第十一条 其他省市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就根据专业意愿先前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第一专业意愿不克不及登科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意愿,仍不克不及登科的按其第三专业意愿,依此类推。
若所有专业意愿均不克不及登科,从命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方案未满的专业,不平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等前提下,单科成就优良者,响应专业优先登科。
第十二条 学院所有专业无英语单科要求,且外语教学均利用英语。
第十三条 选拔优良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进入本科进修(简称“专升本”)以及零丁测验零丁招生(简称“单考单招”)的登科原则按省教育测验院公布规则施行。
第十四条 在登科过程中学院可做出调整专业招生方案的决定,由宣传与招生工做部提出计划,经学院分担指导赞成,报省级招生主管部分批准后施行。
第五章 收费尺度
第十五条 按照物价部分批准的膏火尺度收费,现行尺度为:
工商办理类专业、国际经济与商业专业20000元/学年;
建筑学专业19000元/学年;
土木匠程、机械工程专业22000元/学年;
设想学类专业23000元/学年;
其他文理科类专业16000元/学年,其他工科类专业17000元/学年。
第六章 奖学金及帮助轨制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重生奖学金、国度奖学金、国度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优良学生。重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被我院登科的浙江省通俗类一段且排名在我院前列的重生。
第十七条 帮助政策有:国度助学贷款、国度助学金、困难补贴、勤工助学、社会力量帮助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征询联络体例:
联络德律风:0577-86689999;传实:0577-86697939
联络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宣传与招生工做部
邮政编码:325035
学院网址:。
ojc。zj。cn
招生网址:/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宣传与招生工做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