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需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与通俗高档学校招生同一文化测验。登科原则是按考生文化成就规定登科资格线,专业登科按意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当考生总分不异时,对考生根据差别的单科挨次停止排序。
关于文理分科的省份,文科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科目排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关于文理不分科的省份,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2。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与通俗高档学校招生同一文化测验外,还要参与所在省(区、市)招生部分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同一测验,获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
登科原则是按艺术类综合成就规定登科资格线,专业登科按意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当考生综合成就不异时,对考生根据艺术类专业统考成就素描、色彩、速写的挨次停止排序。
美术类专业综合成就的计算体例是:
1。上海市:
综合成就=60%×艺术专业成就+40%×文化成就
2。
外省市:
综合成就=60%×艺术专业成就+40%×文化成就×艺术专业成就满分/文化成就满分
编导类专业综合成就的计算体例是:
综合成就=50%×艺术专业成就+50%×文化成就×艺术专业成就满分/文化成就满分
若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则根据本地的有关政策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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