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档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为标准招生行为,实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连系学校现实情况,特造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根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
二、学校代码:13584
三、办学条理:本科生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汗青: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教育部从头审核予以确认,在天津和廊坊别离设有校区。
六、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按期限内到达所在专业结业要求,由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颁布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度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品种为通俗高档教育结业证书);契合学校学位授予前提,颁布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办学地址:
天津校区:天津市红桥区名誉道29号
廊坊校区:河北省廊坊市新华路199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通俗本科招生工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做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做。指导小构成员由主管校指导和相关部分负责人构成。
第五条 招生工做指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施行本科招生登科详细环节工做。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分负责对招生工做施行全程监视。
第三章 招生方案
第七条 招生方案分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方案及有关规定,连系学校的办学前提,体例并报送招生来源方案。招生方案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活力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预留方案利用:预留方案的利用经学校招生工做指导小组集体议论决定,预留方案数不超越学校本科招生方案的1%。
在登科过程中,对峙集体决议,公开通明原则,按照各省、曲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情况,经招生工做指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有关部分批准,按规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