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路上本身摔伤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次要责任的交通变乱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变乱危险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供给公安交通办理部分或其他相关部分出具的交通变乱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变乱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如许才能够认定为工伤。
与此同时,本年9月1日施行的《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白了人民法院应予撑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况: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做地与住所地、经常栖身地、单元宿舍的合理道路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做地与配头、父母、子女栖身地的合理道路的上下班途中;
处置属于日常工做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道路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道路的上下班途中。
二、属于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做时间和工做场合内,因工做原因遭到变乱危险的;
(2)工做时间前后在工做场合内,处置与工做有关的筹办性或者收尾性工做遭到变乱危险的;
(3)在工做时间和工做场合内,因履行工做职责遭到暴力等不测危险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做原因遭到危险或者发作变乱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次要责任的交通变乱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变乱危险的;
(7)法令、行政律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况。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做时间和工做岗位,突发疾病灭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灭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度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危险的;
(3)职工原在戎行退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元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况的,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况的,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有意立功的;
(2)醒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他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