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施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决议;
(二) 议论决定本乡镇妇女工做中的重要问题,指点所辖农村妇代会开展妇女工做;
(三) 加强与乡镇内单元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络与合做,培育以妇女为主体味员的协会、联谊会和农村经济合做组织等下层群寡组织,推进乡镇妇女工做的社会化;
(四)加强乡镇妇联本身建立和村级妇女组织建立,进步妇联干部的进修才能、立异才能和办事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