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罪犯有漏罪犯新罪如何处理呢?

5天前 (09-25 02:43)阅读1回复0
w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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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是由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查察院批准拘捕然后再审查告状。按照《公安机关打点刑事案件法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立功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立功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监视栖身等办法,尚不敷以避免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需要的,应即提请批准拘捕。

其二是侦查完毕后移送查察机关间接审查告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功犯在监狱内立功的侦查由监狱停止侦查,监狱打点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即功犯在服刑期间又立功的,应当由监狱停止侦查,侦查末结后,由监狱写出告状定见书,连同案件质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查察院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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