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7713-87中有关论文格式、参考文献著录格式: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你看,其中并没有法律文献,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习惯在法律中是指什么?
参考文献包括法律吗?
国家标准GB7713-87中有关论文格式、参考文献著录格式: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你看,其中并没有法律文献。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
习惯在法律中是指什么?
法律习惯是指社会上通行的为人们实际遵守的比较明确的常规性做法。习惯不是指个人生活习性。习惯也不同于习惯法,但是习惯与习惯法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互相转换。习惯与道德也不完全相同,习惯可能是与道德观念无涉的,而更多的与便利有关。
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可能会参考当地习惯作出法律决定。在调解过程中,习惯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习惯法的作用大大减弱了,除了在非洲一些国家习惯法仍然在实际上起着比较大的作用外,在其他主要法律体系,习惯法已经不是主要渊源。但是,习惯法仍然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这里的习惯是风俗习惯,是积久养成的生活方式。泛指一地方的风俗、社会习俗、道德传统等。这是国家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与传统的体现,是一个概括性的原则,带有政治性色彩的意味。因而这里的习惯属于我国法律的非正式渊源。
习惯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司法实践中实际起着重要作用,在特定情况下,甚至可能置换制定法。习惯影响司法的途径是案件当事人以及法官对相关利益的追求,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会交错利用制定法和习惯。因此对习惯之变迁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文化”,而是各种物质性的社会制约条件。
任何时代的法律,只要它运作,其实际内容几乎完全取决于到同当时人们理解的便利是否相符。但是其形式和布局,以及他能在多大程度上获得所欲求的结果,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传统。
在一篇关于习惯的论文中,通过统计数据指出,在当代中国,无论是立法者还是法学家,都普遍的看轻习惯,因此,习惯在制定法中受到贬抑。尽管由于社会现代化的要求,这种贬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注:《当代中国法律中的习惯-制定法的透视》,1999年未刊稿)。但是由于近代社会以来普遍存在的词与物的分离,在任何国家,习惯在制定法中的法定地位都必定不等于它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地位。因此,必须仔细的观察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才可能对习惯在当代中国法律中的实际状况获得一个更为切实也更为完整的透视。
好写一点的法律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建议要切入点小 以下都是优秀的经济法和商法的论文题
1、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法律互动与平衡
2、“政府失灵”的经济法调整
3、“市场失灵”的经济法调整
4.社会公共利益与经济法的关系 5、城乡协调发展的经济法思考
6、论企业的社会责任
7、论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