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地痞”那个词,我们很容易就产生厌恶、恶感的心理。按现代汉语的解释,“地痞”从广义上指吊儿郎当、为非做歹的人,从狭义上指侮辱女性的人。然而,从词源上来看,“地痞”最早并非指坏人。
地痞的本义是指四处流离、无家可归的人,在古代其实不含贬义。
流,是像水一样活动,无安身之处的意思;氓,古代指的是“民”。民,按郭沫若解释,甲骨文是画的一只锥子刺瞎一只眼的外形。上古各社会集团互相征战,抓的战俘都是奴隶,为了不让他们跑掉,不单带上木枷,还刺瞎一只眼睛。“民”因而就指那些失去自在的劳动者了,所谓“以锥刺目者为民'后来,阶级关系发作变革,自耕农和小消费者也能够称为“民”,那是因为他们与过去的奴隶一样处置劳动的缘故。
那一来,“民”可指固定的耕耘者了,过去它所指的流亡农奴的本义则用“氓”来暗示,字形加个“亡”,是因为那些人离国离家,亡命在外。“亡”不是死,而是“逃走”的意思。
既然“氓”是拋家离国、四处迁移的人,那么“地痞”也是四处漂流、无家可归的人。在统治者眼里,那种贱民是无所顾忌的,他们没有职业,没有家庭拖累,为了活命,他们什么工作都干得出来。
他们没有老婆,因而爱说粗话,下贱地侮辱妇女。如许一来,词义发作了变革,“地痞”便成了对坏人的鄙称,产生了贬义,含有“吊儿郎当”、“为非做歹”的意思了。不单有那种行为的人被骂为“地痞”,那些行为自己也可称“地痞”,好比放刁撒赖、侮辱妇女等行为都被称为“耍地痞”。
总的说来,“氓”和“地痞”原来在古代无贬义,指“无业游民”,是个中性词,《诗经》就常把通俗人称为“氓”。“氓”的中性义在现代汉语中还能够见到迹象。由此可见,“地痞”由中性词变成贬义词,人的主不雅认识是起了促进感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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