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大学生如何提高自身修养?,大学生提升自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方法与策略
哈哈思修论文,谈谈如何遵守法律与使用法律?如何处理好自愿订立合同与遵守法律的关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自考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它涵盖了道德伦理、法律法规、法律意识等内容。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可以提高个人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同时,它也为我们提供了法律知识和法律基础,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通过自考学习这门课程,可以为个人的综合素质提升和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现代社会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它涵盖了人类的思想、道德、法律等多个方面,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必须遵守和遵循的基本规范。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业是一门非常实用的学科,通过学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社会的法律法规、道德准则、社会公德和个人道德等方面的知识,提高我们自身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让我们成为一个更加合格的公民。
大学生如何提高自身修养?
以前,都称大学为象牙塔,象牙塔这个词出自圣经,形容非常美好、理想丰满之地,像陶渊明的桃花源那般美好!那里该是艺术家、文字家、工程师、社会高精尖人才的小天地,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是这样,以前从大学里走出来的确实绝大多数都是饱学之才,为这个社会的思想进步、科技进步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可以说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曾几何时,大学生这个词竟伴随了许多不光彩的负面新闻,随着大学门槛的越来越低,大学生们的素质总体体现参差不齐,我们逐渐听到大学和游戏、逃课、校园贷等词挂上了钩,究竟是这个社会引诱太多,还是大学生们心里日渐浮躁?
当然,不可否认大多数大学生们还是内心渴望更进一步,那么如何提升大学生的素质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军训,应该让大学生们每年军训一次,一方面提高身体素质,另一方面提高军事素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人总要有信仰才会不断前进,在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刻,大学生随时可作为预备役补充技术军事力量!
2.学校应该严厉惩罚大学校园里发生的不光彩行为,不管是对学校领导、老师还是学生都应加重惩罚力度,说到这里,目前大学的学术氛围、师德等等都需要整体极强!
3.作为大学生,应该严格要求自己:
一方面慎重对待学业,自己所修的专业课程和基础课程要认真学习绝不挂科,另外辅修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课,并培养自己的第二专业;
另一方面,加入一些感兴趣的社团,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大一大二多考一些职业证书和驾照,大三大四找一个对口单位好好实习,认真提高工作技能,如果考研也从大一就开始准备,尽量参加专业实验室工作,发表一篇论文。
所以,希望所有大学生走出象牙塔的时候,都能丢掉怯懦和迷茫,全副武装,充满自信,传递正能量!
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之所以要进行修养,就是为了把自己培养成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新人,就是为了能担负起重任。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加强自身的修养与提高个人政治素养更显得重要。
首先,我们应该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越彻底,认识越正确,进行修养的自觉性就越高,在修养实践中的盲目性就越少,才能及时地识别错误倾向,少走弯路,免遭挫折。
第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及义工活动。一个人的思想品德状况如何,主要以社会活动来检验。俗话说:“听其言,观其行”,这个“行”就是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不仅是智慧的源泉,而且是道德的源泉。
通过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及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按照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方向严格要求自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守社会公德,并以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来激励自己。只有这样,才能赶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自律!自律!还是自律!只能靠自己!
空闲时间,丰富自己的阅历,比如去体验一下兼职,锻炼一下,但不要以此为职业,只有什么都尝试了才能知道以后职业方向,适合在外面跑,还是适合坐办公室;一定要找个女朋友!哈哈
思修论文,谈谈如何遵守法律与使用法律?
如何处理好自愿订立合同与遵守法律的关系? 当事人订立合同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但是当事人订立合同也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利用合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一般来讲,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只要当事人的意思不与强制性规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相抵触,就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与自愿原则是不是矛盾呢?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两个原则的关系呢?方面,自愿原则鼓励交易,促进交易的开展,发挥当事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活跃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保证交易在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前提下进行,使市场经济有一个健康、正常的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所以说,遵守法律原则和自愿原则是不矛盾的,自愿是以遵守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同时,只有遵守合同法,依法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才能更好地体现和保护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的自愿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依法禁止滥用民事权利是统一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合同条文的规定,有不同的情况,有强制性的规定,有非强制性规定。对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是必须执行的。例如,禁止非法借贷,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对非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例如,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首先是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正确认识以上两种不同的规定,有助于指导当事人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自主、自愿地从事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等合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