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本原则:公允合作、公平选拔、公开法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查核、综合评价、择优登科。
2、登科工做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施行。
3、各类专业的体检尺度将严酷施行《通俗高档学校招生体检工做指点定见》(教学[2003]3号文件)。
4、在未实行平行意愿投档登科的省市,优先登科第一意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意愿登科未满额的情况下,领受非第一意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照意愿”的原则摆设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在该省公布的原则摆设专业)。
5、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光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必然的美术根底,且色弱色盲者不登科。
6、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登科政策和规定施行。
7、考虑教学资本的现实情况,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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