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刑法196条立案准则?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信用卡欺诈的四种情形,即“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虚假身份证明欺诈的信用卡;使用无效信用卡;使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在四种情况下,备案标准规定为“大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妨碍信用卡治理刑事案件具体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5 本条规定,使用伪造信用卡、虚假身份证明欺诈信用卡、无效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信用卡欺诈活动,金额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金额较大”。
第六条恶意透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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