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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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科规则:

1。施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分造定的登科政策和有关规定。

2。施行梯度意愿投档省、区、市:优先登科第一意愿考生,如第一意愿生源不敷,可登科非第一意愿考生;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照意愿”原则摆设专业;在高考总成就不异情况下,文科考生优先登科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理科考生优先登科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中外合做办学专业优先登科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且英语成就不低于60分,其他专业无外语/汉语成就限造;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登科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登科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所有意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是从命调剂,将由学院调剂登科到响应专业,不平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置;艺术类专业登科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测验成就合格的根底上,按考生高考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挨次登科。

  施行平行意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本地省、区、市相关规定施行的同时,在登科过程中参照上述登科原则登科。

3。考生身体安康前提根据《通俗高档学校招生体检工做指点定见》及教育部41号令施行。

4。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造,无应往届之分。

5。重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时以英语教学为主。

6。零丁招生、曲升专的登科别离根据新疆轻工职业手艺学院2017年零丁招生测验施行计划、曲升专施行计划中相关要求施行。

7。重生报到时须持登科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乞降规定的期限到学院打点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克不及定期报到者,应及时向学院告假。

  未履行告假手续而过期不报到者,除因不成抗力等合理事由以外,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8。重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度招生规定对其停止身份信息复核。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获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曲至打消入学资格。凡属故弄玄虚、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打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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