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登科院校批次、“平行意愿”的设置 ㈠ 批次设置 本年仍设置5个登科批次,即提早批登科院校或专业、第一、二、三批次本科登科院校或专业、第四批次高职(专科)登科院校或专业。 在第一、二、三、四批次(不含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就业招生、高档学校自主招生等)均设置“平行意愿”;提早批次、各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就业招生、高档学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登科暂不设置“平行意愿”。
㈡ 意愿填报 1、平行意愿 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意愿”设置A、B、C、D 4个并列的院校意愿;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意愿”中设置A、B、C、D、E 、F 6个并列的院校意愿。每个院校意愿均设置6个专业意愿及1个专业从命意愿。
到达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登科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同批次更低登科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响应批次意愿。 “平行意愿”中不设院校从命意愿。 2、征集意愿 “平行意愿”登科完毕后,对未完成的方案,第一、二批本科院校面向同批次登科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登科考生“征集意愿”;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面向更低登科资格线以上的未登科考生“征集意愿”。
“征集意愿”设置A、B、C 3个并列的院校意愿和1个院校从命意愿,每个院校意愿均设置6个专业意愿和1个专业从命意愿。 “征集意愿”也接纳“平行意愿”形式。 二、“平行意愿”的投档原则 “平行意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照意愿”。起首对考生停止排位,再按照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意愿”中的院校从A院校到D(F)院校的挨次停止检索,被检索的意愿中一经呈现契合投档前提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平行意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弥补投档。 考生排位的法子为:将统一科类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赐顾帮衬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赐顾帮衬分值的总和)不异时则再按单科挨次及成就排序。单科挨次的排序原则:文科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三、“平行意愿”的投档法式 ㈠ 确定投档比例 部下及其他处所所属在宁招生院校,一、二批本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越1:1。05的比例确定,三批本科、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越1:1。1的比例确定;区内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
㈡ 模仿投档 各批次正式投档前,起首按既定的投档比例停止至少两次以上模仿投档,将各院校的生源散布情况等告知院校,承受院校反应信息,调整投档比例,最末构成各个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并确定投档线。 ㈢ 平行意愿投档 按照院校最末确定的招生方案数及投档比例(或投档线)投档。
统一学校并列名次全数投档。 ㈣ 征集意愿投档 在各批次“平行意愿”投档登科后,公布未完成招生方案的院校、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 凡契合填报前提未被登科的考生,在规按时间内,到原报名所在地教育测验中心打点“征集意愿”填报手续。 投档时按照剩余方案数及考生的征集意愿,在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登科分数线以上,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同批次更低登科资格线以上,以1:1的投档比例,按“平行意愿”投档原则投档。
仍未完成方案的院校,按1:1比例逐分逐校检索填报院校从命意愿的考生停止调剂投档。 对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登科分数线上调剂登科后仍未完成招生方案的院校,视情由院校提出申请,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可恰当降分,根据考生的征集意愿以1:1的投档比例,按“平行意愿”投档原则降分投档。
四、其他 ㈠ 对参与高程度运发动、艺术特长生、院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提早报送名单。宁夏教育测验院根据教育部和我区的有关政策规定,于提早批登科完毕后,第一批登科院校投档前零丁提早投档。院校按照登科政策及招生章程规定,完成登科工做。
㈡ 因为我区造定有仅适用于区内院校的两条登科赐顾帮衬政策:“教师子女第一意愿师范类专业的可加10分出档(教师身份以教师资格证为准),由院校审查择优登科”和“应届高中结业生在高中阶段,参与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简称‘区级体优’)的考生可加20分出档(考生须出具参与角逐的原始成就,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赐顾帮衬分),由院校审查择优登科”。
按照“平行意愿”投档的需要,调整为:“教师子女考生平行院校意愿中A意愿院校第一专业报考区内院校师范类专业的,登科时可加10分出档,由院校审查择优登科”和“应届高中结业生在高中阶段,参与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简称‘区级体优’)的考生平行院校意愿中A意愿院校报考区内院校非体育类专业的,登科时可加20分出档,由院校审查择优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