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省持续试行通俗高校通俗专科条理升入本科教育招生测验,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培育形式 1、招生对象:通俗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省属高档学校(包罗省属通俗本、专科院校,高档职业学院以及经批准举办通俗高档职业教育的成人高档院校、电大通俗专科班)和在皖军事院校、在皖部下高档学校的应届全日造通俗高职(专科)条理结业生。
2、培育形式及待遇:应届全日造通俗高职(专科)条理结业生,通过响应的入学测验升入省属本科院校不异或附近的本科专业,根据新的本科阶段教学方案,进修2—3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通俗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期待遇;其档案交由招生院校办理,户籍凭登科通知书随迁到登科院校所在地;学完本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全数课程,测验、查核及格或修满学分的准予结业,并发给响应专业的本科结业证书,结业证书的内容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予以标准。
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粹位条例》规定前提的,授予响应的学士学位。 二、报名 1、报名前提:(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令;(2)身体安康;(3)省属高档学校及在皖军事院校、在皖部下高档学校的应届全日造通俗专科(高职)条理结业生。 2、报名法子:报名工做由招生院校同一组织。
考生须持报名表(在结业学校领取)、昔时高考登科高职(专科)院校的登科名册(复印件)、身份证、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4张及报名测验费到所报考学校报名,也可由结业生所在学校集体组织报名。 3、报名时间:全省普高“专升本”招生测验报名时间为3月22日至23日,过期不得补报。
三、填报意愿 考生在报名时即填报意愿。每个考生限填报一个院校意愿,一个院校从命意愿,院校意愿栏设一个专业意愿,考生要认实填写报考院校及专业代码;填有院校从命意愿的考生视为院校、不异或附近专业均从命调剂。考生意愿填写错误责任自傲。招生方案、有关代码见《安徽省2008年通俗高校通俗专科条理升入本科教育招生方案及各专业测验科目》。
四、测验 1、测验科目及分值:测验科目分测验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测验院组织的统考科目:英语、计算机根底、综合文科(大学语文和政治)、高档数学。统考科目由测验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测验范畴以各类考生在专科条理阶段所学课程为次要内容,详见《安徽省2008年通俗高校专升本统考科目测验纲要》。
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院校组织命题、造卷、测验、评分。各科测验成就满分为150分(艺术、体育专业加试为100分),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应考科目及其要求见《安徽省2008年通俗高校通俗专科条理升入本科教育招生方案及各专业测验科目》。 2、测验时间: 测验时间 测验科目 测验时间 测验科目 4月12日上午9:00—11:30 综合文科、高档数学 4月13日上午9:00—11:00 英 语 4月12日下战书15:00—17:00 计算机根底 4月13日下战书15:00—17:30 专业加试 3、测验地点: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考生在测验前一天持身份证、测验报到证到所报考学校报到,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五、招生登科 1、确定资格线:各招生院校按照专业方案、生源、专业测验成就等因素按方案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原则上不超越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加试科目更低资格线,4月23日前各校将专业测验成就及资格线上报省测验院普招处;测验院按照招生方案、生源、考生专业成就等因素确定统考科目单科更低资格线和统考科目分科类(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更低总分登科控造线。
2、登科:(1)“专升本”招生登科工做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省测验院同一组织停止。(2)登科原则:德智体全面查核,择优登科;公允合作,公平选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同时达专业加试科目、统考科目更低资格线和统考科目更低总分登科控造线),按照考生参与全省三门统考科目总成就连系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登科。
调剂登科法子:①统一学校不异或附近专业先行调剂;②调剂时在合格考生中以考生三门统考科目总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登科。(3)登科体系体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视”的登科体系体例。(4)投档法子:分学校、分专业,按照考生意愿,按招生方案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
如因合理原因退档,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达线考生生源与招生方案有差距时,相关招生学校按照考生意愿能够提出彼此调剂登科的申请,教育厅综合考虑生源办学前提等因素予以调整;学校可按照生源及办学前提情况,在本校招生总方案内调整相关专业招生登科人数。(5)登科审批:各招生学校登科重生要根据登科规定法式,定时完成登科工做。
学校确定登科名单后,由测验院加盖登科审核公章方可登科。(6)登科通知:登科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印造并于招生完毕后三天内发放完毕。登科的重生调派时不再发给结业生就业报到证。重生持结业证书、登科通知书、档案等在规定的日期内到登科学校报到入学。登科的重生在规定日期内如选择就业,培育学校应为其补办调派手续。
不定期报到的,打消入学资格。 3、重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照招生政策和登科尺度认实复查,对不契合前提或有故弄玄虚、违纪舞弊行为的,打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结业学校,同时要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