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自审。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查对本人能否契合报考前提,凡不契合报考前提的考生将不予报考和登科,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3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停止网上报名。
网址:
(三)、交费
考生网上报名后,于11月23—24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缴纳报考费,或于11月20日前通过邮局汇款体例(请在汇款单备注栏内说明XXX博士报考费)寄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费每生250元。
过期未交报考费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可于
11月28日以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费能否寄达。通过邮局汇款的考生其报考费发票将在领取准考证时发放。考生一经报名,报考费概不退还。
(四)、同等学力考生质料寄送
同等学力考生正式报名前须先填写“同等学力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连同本人近年来在国表里核心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公开颁发学术论文的复印件于10月20日前交所报考学院,由所报考学院签订定见后在11月1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待我校审核通事后方可停止网上报名,过时不再补办。
(五)、报考名单查询
考生报名后可于2011年11月29日至30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报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络,不然后果自傲。
(六)、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审查
已报名的考生请于2012年3月7日或3月8日上午8:30—11:00,下战书1:30—4:00照顾以下质料到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停止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原件;
②。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结业生凭学生证原件,无硕士学历的凭硕士学位证书);
③本校教职工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
2、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事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考生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