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选调生条件和标准?
北京市2023年度定向选调和“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和招聘对象
面向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6所在京“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附后),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2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定向选调职位为北京市有关市级、区级机关和街道乡镇职位,计划选调400名。“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北京市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计划招聘550名。
二、选调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
(六)截至2022年10月,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定向选调的人员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