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组织机构及职责是怎样的?

2天前 (10-03 19:42)阅读2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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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成立由院长、分担副院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分负责人构成的招生工做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做,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做中的严重事宜。学校成立由本能机能部分、教师、在校生及结业生代表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和各类招生计划及其施行等停止民主监视,提出征询定见与建议等。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做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施行国度招生政策和规章,详细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做的组织施行。

   学校设立招生工做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做施行全程监视。同时承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举报和赞扬。监视举报德律风:(0451)8664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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