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2天前 (10-03 19:45)阅读2回复0
zaib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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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规定:

1。契合下列前提人员均可报名:拥护四项根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结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契合专业体检要求。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高、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冒犯刑律被逃诉或正在服刑者。

2。

  报考手续:考生持学校或单元介绍信(待业青年持街道的介绍信)和本人学历证明(应届持学校证明,往届持结业证),并照顾身份证或户口册到本院报名;本市考生需持介绍信到学校或单元所在区、县招办验证换信后,再到本院报名;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能够报考。

3。报名时交统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5张,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报名考务费150元(质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复试加收复试费)。报名费和报名手续一概不退。

4。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此中管弦系大提琴与民乐系大提琴可互相兼报,小提琴可兼报中提琴,钢琴可兼报双排键电子琴,二胡可兼报板胡,琵琶可兼报三弦,三弦可兼报阮,琵琶、古筝可兼报古琴,扬琴可兼报民族冲击乐,外省市考生均可兼报钢琴维修与调律等,并标明意愿次序。

5。本院于3月中旬以前公布参与文化课测验学生名单,并发放文化课准考通知单。考生持本院文化课准考通知单,到招生办公室(本市考生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打点手续并参与全国高档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测验。

6。经政审体检合格,在专业和文化课测验成就到达控造分数线(外语需到达我院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经专业平稳,按专业测验成就从高分到低分并兼顾相关科目成就,择优登科,如两个意愿均达登科尺度,采纳意愿优先的登科原则。个别专业按文化课成就从高到低登科。

7。被登科重生必需按登科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越一周不报到者,测验成就做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8。重生入学后,停止全面复查,如发现政审、体检、测验不契合招生前提或有舞弊行为者,何时查出,何时打消学籍,退回原地域。

9。

  重生实行一年专业试读期,一年后经查核合格,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随时打消试读资格,退回原地域。

10。重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度有关规定打点。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供给住宿收取住宿费。

11。学生入学后利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单科成就:文科类数学成就不计入总分,艺术办理专业参考数学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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