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听县政府的吗?
县检察院和县政府都是地方政府机构,其职责和权限是有所区别的。县检察院的职责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而县政府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治理和公共服务,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取 。
因此,县检察院和县政府在履行各自职责时会出现各种情状,有可能存在意见不1致甚至冲突的情状。但是,从法律上讲,县检察院是独立的、自治的法律监督机构,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构的干预和影响。因此,县检察院不应该在检察职务上服从县政府的指挥。
当然,在实际的工作中,政府各部门之间还是需要协调协作 ,互相支持,以便更好地实现各自的职责。但是,在法律和职责层面上,县检察院应当独立行政,并坚持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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