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行信用卡逾期一年左右了,我一直想处理,可是太多了,还不进去,利息又一直加,今天来了两个委派催收?
我建行信用卡逾期1年左右了,我1直想处理,可是太多了,还不进往,利息又1直加,今天来了两个委任催收?
信用卡逾期还款的后果:
1、产生不良信用笔录;
2、产生滞纳金和利息;
如果逾期未还款超3个月就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
1、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治理刑事案件具体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阐明 》,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1、 第1,在司法阐明 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1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2是超过3个月没有回还。
2、 第2,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有意犯罪,因此在主看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标,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3、 第3,这次司法阐明 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回还和尚未回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 第4,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扬法律的警示和教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百9十6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1.刑法第2百6十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浩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殊浩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刑法第1百9十6条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百9十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百9十6条规定的“数额浩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百9十6条规定的“数额特殊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