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百年老店“吴大茂”被董事长喻昌健私吞

2年前 (2022-10-05)阅读2回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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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瞒天过海,百万股权莫名被转

    移花接木,千万资产乾坤大挪动

    ——百年老店吴大茂董事长喻昌健股权乾坤挪动大法

    一、无视股东存在,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强行剥夺股东身份。

    1998年原吴大茂公司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下,由原公司155名员工投资成立现在的金大茂公司。新公司没召开股东大会,没经全体股东赞成将150万股权集中在30人名下在工商局进行工商注册。按规定这30名股东应和所对应的股东签定协议,以保证其他股东的权利和利益。而这30名股东没按相关规定与所代表的股东签定协议。1998年-2004年。公司董事长喻昌健及亲信隐瞒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把公司描绘得气数将近,以身份置换的名义将123名股东赶退出公司。股东在没办理合法的股权转让手续,仅退还了原始股金的情况下被告知股权已丧失。123名股东成了一群下岗工人,在贫困线上生活。有的生病无钱医治逝世,有的连医保和社保都没缴纳。而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能退股抽资,只能依法转让。而这123名股东在喻昌健等人的威逼下被非法剥夺了股东身份。

    二、利用职权,伪造股东签名,在工商局进行非法变更。

    2006年12月31日指使其同伙提供验资报告,虚构股东减资名单,没召开股东大会。将公司股本金减资71万。2007年3月又伪造《股权转让协议书》《股东会议纪要》等文书,将123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到董事长喻昌健(50.6%),及总经理李湘初(8.9%),甘敏(5%)及会计黄继红(3.8%)名下,4人占总股本的68.3%。在工商局重新登记注册。《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东会议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时,必须经过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她们的变更是她们4人利用职权,通过暗箱操作,将123名股东的股权据为己有。

    三、隐匿公司财产,损害股东利益,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

    1、2001年黄兴路新建步行街,政府给予了拆迁补偿款和门面补偿。公司一直将补偿的门面出租,而所有的补偿款和租金去向不明。政府补偿的门面也不知去向。

    2、公司另有解放路186号门面一直租给水木年华娱乐公司至2009年底解放路拆迁(年租金约100万元)。多年的门面租金均去向不明。(以上门面租金因偷税漏税问题于2010年被市税务局罚款50万)2010年此门面因拆迁得到补偿款近4000万。

    3、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于2006年购水月林102号面,此门面以喻昌健个人名义在工商局登记为个体经营对外则谎称是租来的门面。同时公司以2分的利息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亲属集资。同时喻昌健用公款购得城市生活家住房一套并用公款装修。后将房产过户到公司名下。此房也一直对外出租而租金去向不明。

    4、公司改制时原有近千万的库存商品不知去向。

    四、独断专行,威逼利诱。将股东玩弄于股掌之中。

    1、当股东将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变更的情况向市工商局进行举报,工商局责令其改正时。喻昌健等人又以向股东发放困难补助金的名义在一份要求股东不再追求他的法律责任的协议上签字。对于这份带有霸王条款的协议只备有一份,股东签名以后就被他们拿走,并且要交上身份证的复印件。但又不肯向股东说明要身份证复印件的用途,如股东不签名就连少的可怜的补助金都没有。

    2、对于那些还留在公司的其他股东,他同样视于无物。除了每年象征性的开一次股东大会外,这些股东对公司的所有经营及财务状况都一无所知。除了每年去公司拿少的可怜的1—2千块钱分红后,还一直认为公司已入不敷出。而喻昌健及亲信等四人则拿着公司的高额分红过着奢侈的生活。他们将女儿送出国外,出入高档会所过着富人的生活。

    经过喻昌健等人的运作,原国有企业经过改制以后就成了他们的私有财产,就这样被他们掌控。而相关部门也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披上了改制的合法外衣。股东已向市行管办反映公司情况,而行管办对于喻昌健的违法行为仅做出口头批评。市芙蓉区经侦大队不但将举报喻昌健职务犯罪问题的材料丢失,并告知股东就算找到了材料也没时间和经费为股东办案。而长沙市工商局对喻等人伪造相关文件在工商局进行的2次非法变更仅作出罚款50万的裁定,并明确告诉股东不会撤销其非法变更。而对于改正其非法行为的决定则不了了之。国家体改委《关于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股份合作制《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参加股东会来行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成立以来股东从未参加过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所有经营状况和财务都从不知情。股东在被喻昌健赶出公司,仅领取了少量的身份置换金后(有的还没拿一分钱),被他利用职权,伪造相关文件霸占了股东的股权。国家体改委《关于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购买本企业股份时,可以高于其他职工股东,但要注意控制股份多寡的比例,防止职工之间拥有的股份数量过分悬殊。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公平,公正”地处理事务几乎是每一个公务人员的口头禅。而喻昌健等人无视法律法规,让个人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就这样将原百年老店”吴大茂“变为囊中之物。是不是国企改制的初衷就是让小部分人不劳而获成为富翁,而大多数的人都成为生活在城市贫困线下的穷人?那些监管部门那里去了?这是吴大茂全体股东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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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百年老店“吴大茂”被董事长喻昌健私吞 相关回复(1)

影之谜
影之谜
沙发
喻昌健私吞长沙百年老店吴大茂,财富贪婪之举毁千年传承。
3天前 (06-16 17:36)回复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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