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范畴所谓的“地震预警”是指突发性大震已发作、抢在严峻灾祸尚未构成之前发出警告并采纳办法的动作,即“震时预警”,次要对象是严重设备和生命线工程,如核电站、煤气
管道、地铁、高速火车等,并不是凡是所说的“地震预报”。二者的根本区别是:地震预报是对尚未发作、但有可能发作的地震事务事先发出布告,而地震预警是毁坏性地震已经发作、对即将到来的灾祸抢先发出警告并告急采纳动作。
地震预报是指有五要素(地点、时间、强度和经济丧失、人员伤亡)的预测,关于社会防灾的需要而言。为使地震预报更详细地为减灾办事,更利于政府做出决策,为国民经济和消费办事。它是有区别与地震预警的。
在2005年7月启动修订1999年版《防震减灾法》时,中国地震局对包罗地震预警在内的相关内容做了深切调研,并在陈述平分别对“震前预警”“震时预警”和“震后预警”三品种型停止阐述。
此中“震前预警”的概念接近于凡是意义上的地震预报,“震后预警”则是按照地震趋向断定来预防可能会发作的海啸、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祸。
目前地震预警做为一项轨制呈现在我国还不成熟,所以没有在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案中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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