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这些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开诊所所需的手续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立的中医坐堂医诊所。
3、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同时坐诊的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
4、配备的医师必须是取得中医执业资格后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5、诊所必须独立隔开,诊所不超过2个,每个诊所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6、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与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必须设置。
7、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使用。
二、办理部门:
1、符合这些条件后,应当向当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当然,在向工商部门申请预留药店的名称之前,也就是药店的名称,因为在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填写表格时,应当有工商部门预订药店的名称程序。
2、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药店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此时,药店可以正式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3、经批准的药店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然后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已经经营的药店进行GSP认证。
4、药店的一般程序大致如上所述。有些地方可能有特殊规定,请咨询您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根据《农村医生管理条例》,个体行医必须注册后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设诊所。注册条件是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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