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医护人员是否有权享受全额工资?医院是否有权不发工资
事业编医护人员是否有权享受全额工资?医院是否有权不发工资?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医院都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只有少部分乡镇医院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为大部分医院都是具有用力项目的,所以财政只承担60%-70%的支出。
还有一些极少部分医院专科类医院享受财政全额拨款待遇,这类专科医院指一般都是专业性比较强,治疗特殊性疾病,国家给于一定补助的医院。比如当地的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医院的财政供养性质,以当地政策为准,并不是全国各部分地区都是这样。
其实,医院使用财政差额拨款编制,并不是一件坏事。为什么这么,因为对于效益好的医院,财务比较自由,薪资待遇也很高。就比如所在地区,两个规模较大,医疗设施相对比较完善的三甲医院。护士每月工资待遇基本上不会低于5000元,这里指的是五线城市的收入。
那么其他相对收入较低的医院,与题主面临着相同的情况。人员开支难,甚至公积金都已经停止缴纳了。所在地区二甲类医院,由于经营不善,大夫每月只能领取800元的工资,护士只有600元,公积金和社保,目前还处于停止缴纳的状态。这个医院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事业编制,财政支付的款项,大部分都用于医院的正常运转。
不开支当然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情,违反了劳动法。但是一些中小规模医院,由于医资力量薄弱,医疗器材老化,经营困难,很多医生都选择了跳槽,即便到了私立医院,没有了编制,但是也要生活,护士很多也是这样的情况。
只能期盼医院尽早好起来,如果申请仲裁,虽然员工占了绝对性的优势,但是临时工就要当心饭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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