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蒙台梭利感官的教育论
蒙台梭利(M.Montessori,1870---1952)是意大利的一位杰出的幼儿教育家和改革家。她早年从事特殊儿童的教育,两年以后,开办了“儿童之家”,决心致力于正常儿童教育问题的研究。蒙台梭利建立了自己独特的幼儿教育理论和方法体系,即“蒙台梭利教育法”。其中,感官教育(感觉训练)在蒙台梭利教学体系中占最重要的地位,也是最具特色的一部分。
感官教育被视为蒙台梭利教育体系的基础,其原因主要是概念的形成必须依赖感官的操作练习。本书从蒙台梭利感官教育的内容出发,以感官教具作为发展的媒介,分为视觉、触觉、听觉、味觉、嗅觉五种感觉的教育,有系统地开始,使幼儿自我教育,而并非依赖教师的能力。蒙台梭利关于感官教育的意义及应注意的问题:
蒙台梭利把感觉教育的意义归结为四个方面:
第一,促进儿童感觉机能的发展;
第二,帮助儿童获取各个方面的正确认识;‘
第三,养成儿童集中注意的习惯;
第四,打下形成健全人格的基础。
蒙台梭利在论述感觉教育问题时,还特别指出了进行感觉教育应该注意的问题;
1.1.1应该重视视、听、触觉的训练
蒙台梭利的感觉教育在重视所感觉器官训练的基础上特别重视视、听、触觉的训练,而且把触觉的训练放在最为重要的位置上。在蒙台梭利看来,对儿童触摸能力的训练不仅可以为他们小肌肉动作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让儿童亲自动手,可以促进他们的思维,并使其活动中得到最初的发展。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