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写过哪些打油诗_古代有哪些极其残忍的酷刑,让犯人生不如死,慢慢折磨死去
你写过哪些打油诗
谢邀。我 写过不少诗词,最近在几个诗创小组里和网友对对子,不图名利,只求乐呵。写诗词、对对子讲究格律声韵,咬文嚼字,劳神费力,而写打油诗则轻松愉快些。前天,写了一首清新俏皮的新诗,现发出来,以飨网友,敬请雅正。
老奶奶玩手机
老奶奶,七十七,
闲暇就爱玩手机。
看新闻,知天下,
五洲风云装心里。
打电话 ,发微信,
亲朋好友相知悉。
有疑问,查百度,
轻轻松松解难题。
想购物,上淘宝,
手指一点买东西。
子孙们,在外地,
打开视频笑嘻嘻。
刷抖音,玩快手,
颗颗红心点不及。
去旅游,开导航,
手机带她逛景区。
看歌舞,听戏曲,
还会上网打游戏。
老伴看到笑眯眯:
“老太婆你已七十七,
咋也成了手机迷,
好像欢乐小少女?”
老奶奶心里乐开花:
“老头子啊老头子,
你咋嬉笑你的妻?
武则天,当皇帝,
也没玩过高科技。
咱们遇到好时代,
要不咋有这福气!”
谢谢邀请。飞花《作娟悟语》,我爱好诗歌,自上头条以来写了一些诗,自认为多为打油。有的网友也曾调侃我说,打油诗而已。打油就打油,那又如何。当然也有鼓励支持表扬我的,有的是发自内心的欣赏,有的是出于友情点赞的。在头条中游走,练就了荣辱不惊,脸皮厚的本领,无论网友说什么一笑了之。实在忍不了的,反唇相讥,怼几句,过几天也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那就把我写过打油诗晒给大家看看。
一,《献给音乐与文学节目一致病友》
你若为疾病忧伤,
请你走进文学的殿堂。
试图拿起多彩的画笔,
去描绘生活中绚丽多彩的篇章。
你若为寂寞忧伤,
请你挖掘知识的宝藏。
用书充实你的空间,
快乐也会走近你的身旁。
你若为痛苦忧伤,
请你走进音乐的海洋。
起伏跳动的音符,
优美动听的旋律,
蕴含人生哲理的歌词,
会激励你荡起生活的双浆。
不屈不挠的和病魔斗争,
象暴风骤雨中的海燕,
在闪电雷鸣中凌空傲翔。
你若为孤独忧伤,
请你走出自己的臥房。
去和大自然拥抱,
去沐浴春的阳光。
知识给你智慧,
意志赋与你力量。
乐观是健康的法宝,
文学是治病的医生,
音乐是痊愈的良方。
人生之路就是这样,
有不幸和失败的创伤,
也不乏成功的喜悦和欢畅。
即使疾病缠身又怎样,
也许奇迹会在不知不觉中发生。
即使不会,
我们也不会泯灭生命之光,
珍惜我们现在拥有的,
只要存在就有希望。
经历苦难磨练的人,
意志会一天比一天更加坚强。
让我们共同铸造万能的钥匙,
去打开心灵的大门和天窗。
让温暖的风吹化心灵的冰雪,
让甘甜的泉水滋润我们的心房。
二,《夏至》
夏至已至始暑热,
树上知了喜高歌。
昼长夜短有变数,
只盼身边凉风过。
原创首发,作者顾作娟,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告之即删。自拍二张。
古代有哪些极其残忍的酷刑,让犯人生不如死,慢慢折磨死去
专注历史的中国小贱,与你分享。
废话不多说,直接进入正题,前方高能!
虎豹嬉春
将罪犯扒光以后,和老鼠、猫一起装进麻布袋中,然后再往里面丢入鞭炮,扎紧口袋。
袋中的老鼠还有猫受到惊吓,会疯狂的撕咬罪犯的身体。大多数情况下犯人不会死亡,只会被咬得血肉模糊,然后再将犯人拎出来,往伤口上抹盐或者直接倒一盆盐水。
这种刑法大多数都是针对女性罪犯,因此才得名:虎豹嬉春
幽闭
最早见于《尚书·名刑》,这种刑法也是针对女性,始于秦汉时期。行刑的时候,用特制的大木槌使劲敲打女子腹部,直到活生生把子.gong敲下来为止。
封阴
顾名思义,这种刑法是针对不守妇道的女子。将丝线沁透猪血,在阳光下暴晒干以后,用此丝线将女子的那里严密缝合起来。
鼠刑
这是古代罗马的一种残酷刑法。
将犯人扒光上衣,然后把老鼠丢进铁桶内,将此铁筒扣在犯人的肚子上。之后对铁桶尾部进行加热,桶内温度升高,老鼠出于求生本能,就会在犯人的肚子上打洞,那画面自行脑补吧。
铁梳子
此刑法的发明者是朱元璋。
在行刑之前,先把犯人扒光,放到特制的铁床之上。然后用开水,往犯人的身上,从头到脚来回淋,直到把犯人的皮肉烫得发红发软。但是,此时人却还不会死。
随后,就用一把铁制的梳子,从犯人的脚部、手部等不致命的地方,开始一遍一遍的刷,就像刮土豆丝那样,直到犯人咽气。
蚊刑
这种刑法始于管仲,初始是用来惩罚贪官污吏。
这个刑法很好理解了,将犯人扒光上衣,或是上下全部扒光。然后将犯人绑至于野外,蚊子较多的地方,如果是“花脚蚊子”则为上佳。
一到晚上,黑压压的蚊子就会覆盖全身。如果中途有人来驱赶蚊子,基本上会要了犯人的命。
因为吸饱血的蚊子会趴在人的身体上,只有少部分会掉落下来或是飞走。此时若驱赶蚊子,就会有新的蚊子接踵而至,那么早就奄奄一息的人,也许就会因此而亡,吸饱血的蚊子反而是一层护身甲了。
水银剥皮
这是剥皮的升级版,我个人觉得这个应该是杜撰,说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
传闻是由朱元璋发明的(老朱的爱好可真不一般),将人埋在土里只露出脑袋,然后在头顶用刀割一个十字,像香菇那样。轻轻的把头皮拉开之后,往里面悄悄地倒入水银。因为水银的密度大,下沉的过程中,会逐渐把人的肌肉和皮肤分离开来。
这个过程很痛苦,埋在土里的犯人会受不了这种痛苦, 一直不停挣扎扭动。最后,就会不小心“哧溜”一声,光溜溜的从皮肤里跳出来。
分享完毕,就我个人而言,上面这些刑法,蚊刑是我最无法接受的!你能接受哪种刑法?
酷刑的种类十分繁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精神折磨与肉体折磨。这里主要指肉体折磨,现在为大家一一列举。
凌迟
凌迟,或称陵迟、寸斩、磔刑,俗称千刀万剐,碎尸万段,是最残酷的死刑之一。凌迟是指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伤不正确,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刽子手也可能会受罚。此刑罚主要在中国古代实施,但西方也有类似的记录。
在西方,罗马帝国君士坦丁大帝时,曾下令对女巫采用铁钩将骨肉分离至死亡的刑罚,类似凌迟。中世纪欧洲有以铁梳切掉皮肉的死刑,16世纪日耳曼地区仍有实施。
中国从五代开始出现凌迟,凌迟与春秋时期的“醢”处决尸体不同,是以活人执行。元代凌迟120刀为限。至明清时达至顶峰,用刑广泛。明武宗时,宦官刘瑾被施以此刑,据说割了三天三夜。此刑罚主要针对叛国者,明成祖朱棣也将许多帮助明建文帝朱允炆的忠臣处凌迟之刑。
由于凌迟过于残酷,历代以来均有不少人主张废除,包括南宋时的诗人陆游以及清朝同治年间的英国驻华支使使馆参赞威妥玛等人。最终,在1905年,凌迟和其他极刑一起废除,但1907年仍有执行记录。
与其他死刑一样,部分犯人会在被送往刑场前,先游街示众。到了刑场,会把犯人捆绑在刑场上,通常是一条柱子上。与其他古代死刑酷刑一样,大部分的凌迟行刑容许百姓围观,有时甚至可以站得非常接近受刑者。有部分百姓更以看人受凌迟为乐。
部分受刑者,不论男性或女性会被脱下全身衣服,让其全身,包括性器官暴露于群众目前。只有小部分受刑者可以保留一些衣物掩盖重要部位。这做法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对受刑者的一种凌辱。
行刑时,施刑者多以渔网网住受刑者,再顺着鱼网轮廓,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不是一个固定的数目,因受刑者而异也因朝代而异。宋朝时只割八刀至一百二十刀。割之前会先打断犯人四肢,防止其反抗,之后再割咽喉,防止其痛苦吼叫。
到了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甚至达三千刀之说。王明德说:“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千刀万剐”至此名实相符。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有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但据记载刘瑾实际上共被割了三百多刀,本计划3357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357刀,割10刀休息一下,待刘瑾苏醒后再割,但割到第二天刘瑾已一命呜呼。
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或者死囚的断气时间不当,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但亦有传说家属有时可以买通刽子手,一刀就把心脏刺破,提早结束犯人的生命以减少痛楚。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若果是女性犯人,先从乳头开始,再把双乳割下,然后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如果是男性犯人,割完胸肌,会接着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明武宗的宦官刘瑾,受刑后割下的皮肉,便被以一文钱的价钱卖给围观的民众。到了清末,残肢会被放进一个篮内示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枭首,用巨斧锉尸。
后期,部分受刑者会先被施以鸦片,以保受刑者的清醒,延长其痛苦。清末则有“八刀刑”之方法,下面所提及的符珠哩的受刑便属这方法。这个方法的所有动作均由左边部位开始,之后才割右边相应部位。首先先割胸口,之后割肱二头肌,接下来则是大腿,再之后是割手臂至手肘,之后则是割小腿,最后一刀是枭首。头颅会被吊起,和放在篮内的残肢一起示众。
绞刑
绞刑分为“吊死”和“勒死”两种。“吊死”,是指以将人的颈部吊在半空,以其自身的重力,拉紧颈部绳索,从而引起死亡。“勒死”则是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窒息而死。
一般而言,把受刑者吊在树上或梁上是最简单的方法。这种方法亦称为上吊。现时执行时通常将犯人双手反绑,站在活门上(韩国的绞刑是坐在活门上执行的),黑布蒙头(在日本的绞刑多数是用白布条蒙眼,而昔日英国则用白色的头套),然后在颈子系上绞刑绳。当执行者拉开活门,犯人就会颈椎折断致死。
亦有像拔河那样的缢杀方法,即两组人员在两旁拉扯绳索,勒死在中间的人。
绞刑死亡的原因相当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 颈部大动脉受压迫以至于血管闭塞,导致脑部缺氧死亡(绝大多数)
- 颈椎折断导致中枢神经破坏(高处下坠,只有在问吊中发生)甚至头部掉落
- 一般吊绳圈套人的脖子后颈处上方会有一段螺状绳结,当受刑人落下时,勒紧的脖子使得后脑自然向后仰,和该绳结因落下作用力牵引反弹,绳结力道足以将后仰的人颈椎折断,达到快速致死作用
- 气管闭塞导致窒息(虽然大多数人以为这是死亡的主因,但实际上极少发生这种情况)
- 因颈部神经受压而引起的心脏骤停
它有一个变种——缳首死刑(Garotting)。最初用于西班牙,利用螺旋技术,将受刑人的颈部勒住窒息而死。犯人会坐上缳首架,双手被反绑在柱子上,刽子手将缳首架上绳子套住受刑人的脖子,而绞绳后方绑着一支短棍。这时,随着刽子手转动把柄,绞绳便会将死刑犯的颈部紧紧套住,然后痛苦的窒息致死。
缳首死刑的刑具
随着科技进步,1852年西班牙发明较新型的缳首死刑,将缳首架机械化,这样能帮刽子手省力,也希望能减少受刑人的痛苦。新的执行方法将原本的绞绳取代为螺丝钉,至于固定死刑犯的头部,改用铁缳加以固定。当刽子手转动短柄,螺丝钉会从颈部后方钻进脊椎内,然后切断颈椎。但是这样的方法并不一定能减少受刑人痛苦,因为螺丝钉不一定会钻进脊椎内。
腰斩
腰斩,是极残酷的死刑执行方式之一,从罪犯腰部将罪犯切成两段(或两段以上)的刑罚,其目的是延长罪犯死亡的时间,增加其痛苦(因人体主要器官位于上半身,故腰斩后至死亡尚有一段时间)。一般来说,受刑人最终死亡原因是失血性休克,而《包青天》剧中的铡刑亦是腰斩之一种。
传闻中,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十二日河南学政俞鸿图被判处腰斩,是中国最后一位处以腰斩的政府官员,监斩人是邹士恒。俞鸿图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连续写了七个“惨”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
石刑
石刑,是一种钝击致死的死刑执行方式,根据情况、地区的不同,采用大小相差迥异的石头。在某些伊斯兰国家的沙里亚法规下,石刑仍然存在。这些国家包括也门、毛里塔尼亚、阿富汗、索马里、文莱、伊朗、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亚。一个已婚的男人或已婚女子与人通奸,有四名证人的证词,法官如断定其通奸就可判刑。男性在腰以下的地方都要埋入沙中,女性的则较深,是胸以下的地方。其后人们就向受刑者反复投石。石头约拳头大,一块不足致死,受刑者最后死于严重的脑损伤及颅内出血。
穿刺
穿刺之刑往往使用一根很长的木棒,插入人体的特定部位,如直肠、阴道、口腔等。如此的方法会导致受刑者在痛苦中死亡,有时候会长达数天。施刑的木棒往往会插在地上,任由受刑者在痛苦中死去。
有时候,施刑人在穿刺之时避免插中受刑者的重要脏器以避免其立即死亡,像一个插头一样避免其大量出血。将受刑者置于大庭广众之下后(有时候也包括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受刑者进行拷打和强奸),在生殖器和直肠之间的会阴处开一个口子。然后将一根粗木棒插入其间。插入人体的那头很钝,能够推开体内的重要脏器,大大延长受刑者的生存时间。
施刑用的木棒往往会从胸骨处穿出,因此将木棒的顶端抵在受刑者的下颚处,以防止受刑者身体的下滑。
穿刺之刑在古埃及以及亚述帝国、波斯帝国等西亚文明皆有使用,现代发现的新亚述帝国时期浮雕上有对犹太人施以穿刺之刑的描绘。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著作《历史》中,曾提到大流士一世在平定巴比伦城的叛乱时,曾将3000名巴比伦人施以穿刺之刑。这次行刑的事件在贝希斯敦铭文上也有记载。古罗马的十字架刑罚也来源于穿刺之刑。迦太基人则对在战场上怀有二心者或战败者施以此刑,往往还附加施行了其他刑罚。
亚述帝国的穿刺刑浮雕
穿刺之刑在中世纪的欧洲和亚洲大量盛行。著名的弗拉德三世(也就是吸血鬼德古拉伯爵的原型)就是酷爱使用穿刺之刑的人物,因此取得了“穿刺公”的绰号。在14世纪至18世纪期间,穿刺之刑是波兰立陶宛联邦对犯有重大内乱罪的人物处决的传统刑罚。
南非祖鲁人将穿刺之刑称作“Ukujoja”,受刑者为执行任务失败者、使用巫术者和战场上的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