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某高校超市出售过期食品,女生要求退货被殴打,你怎么看_妻女因促销券与超市员工发生肢体冲突,地税局丈夫被停职调查,你怎么看
沧州市区某高校超市出售过期食品,女生要求退货被殴打,你怎么看
小编作为沧州地区的自媒体,第一时间也发布了相关的消息!
梳理整个事件的流程,发现其实这家超市已经是众多学生的众矢之的!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小编很早就接到过此学校学生的私信,爆料,这家超市卖过期食品
23日河北水电学员新鲜事发布消息:
好,既然承认此次事件,那么为什么没有明确说明,为什么打架,几人打架,伤者被伤成什么样子?打人者又是谁?种种关键的问题却没有回答?
作为学校,有责任对学生的生活安全,饮食安全负责,我就想知道,如此声名狼藉的超市,是怎么通过的学校招标环节,是怎么成功进入学校,而且还是独此一家,形成垄断之势,上学的同学都知道,一般的大学都是建在城市边上,周边缺少这样的服务机构,从而成就了这家超市的超然地位,因为,你只要在学校,就得来我的超市买,不用谈什么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卖给你就不错了,像文中这样,一言不合就开打也不是未尝不可,我就纳了闷了,有这么做生意的么?生意是这么做的么?
现在这家超市已经停业整顿,那么整顿之后呢?服务质量会不会提高,所卖商品会不会有质量保证!
说了这么多,小编就想知道,这家超市之所以这么任性,到底是有什么依仗?之前曝出过的问题,为什么没有收到惩罚,没有相关部门监管?说到底,到底是谁在放纵他的嚣张?
超市出售过期食品,不足为奇。一二线大城市对超市所售的各类商品监管力度也许是大一些,而象县城一级的超市所售的商品百分之九十;都己过期,例如所有饮料,包括矿泉水;食品类:鸡腿,鸡翅,鸡胸,各种鱼丸,袋装三黄鸡;各类双汇火腿肠;奶制品:各种液体奶;就连每天销售的各种蔬菜,水果也不例外,腐烂坏掉的部分用刀切除,剩下没腐烂的部分继续降价销售。总而言之,超市出售的商品符合要求合格的少,不合格的多,保质期内的少,超过保质期的多。这种现象的存在,关键是监管不到位,基本上是缺少监管,无人问津。沧州高校发生欧打学生一事,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校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超市经营者向被打学生做诚恳的赔理致歉,并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争的学生的凉解。
妻女因促销券与超市员工发生肢体冲突,地税局丈夫被停职调查,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妻女因促销券与超市员工发生矛盾,演变成肢体冲突,致超市员工受轻微伤。妻女被警方行政拘留,并处罚金。丈夫朱某事后赶到现场,情绪激动。经媒体曝光后,被停职,接受组织调查。因为没有更多信息披露,不知道这位局长,是否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单就这一事件而言,他虽然没有参与冲突,但在公共场所,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已经违纪失范。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带头遵守党纪党规,维护社会良序,教育好家人,作道德模范。否则,就会被问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我们的服务宗旨:顾客是上帝,服务永远放在第一位。
作为超市老板首先要检查自己的员工在语音上是否有过激行为,不管是促销劵还是商品购物劵购买商品绝对不能掺假掺杂,如果商品掺假掺杂也是与消费者激化矛盾的主要因素之一。
打人者固然不对,应当受到相应处罚,但是无风不起浪,为什么妻女不打别人?俗话说,棒不打好人,如果超市营业员按规定经营,有良好的服务态度,顾客会尊重你们的,不管她是谁的妻女,你们认真检查了是否规范经营,是否做到了八个服务宗旨。
我曾经是供销社主任,对营业要求相当严格,只有自己工作做到位了,老百姓还是会尊重我们营业员的,商业的服务宗旨是:笑脸相迎,笑迎天下客,实行的是顾客永远第一,做到商品无假货,促销劵与购物券应同等价值。
现在有的超市挂出解释权最终归超市所有,这本身就是一条霸王条款,根本没有诚信度,不符合消费者条例第48条规定。
如果仅仅在超市妻女打人,俩人应当要认识错识,向被打者道歉,甚至拘留罚款,但是从网络上来看,认为妻女有过激行为,但不能株连九族,动不动就停职检查,男主人在超市虽然有过激言语,但他没有穿税务制服,而是以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出现在现场,我认为他没有错,是单位小题大错,他没有违反中央八项法定,可以讲他为广大消费者说出了心里话,道出了消费者心中的怨气,应当就是论事,还该同志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