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或遭遇过的最荒唐的事是什么_男子坐电梯被同乘女子缠住,遂与其发生关系应该如何定性
你见过或遭遇过的最荒唐的事是什么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昧?(清.曹雪芹)
话说大千世界,可谓千奇百怪,荒唐人做荒唐事,怪事时时有,只是不知道,若让你知道,吓你一大跳。有些事荒唐得离谱,让人啼笑皆非,长叹扼腕。
说一个真实的荒唐故事,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邻村一户人家,男人经常在外面做泥水工,家里就老婆和一个女儿,老婆四十多岁,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女儿是个马大哈,头脑简单,管吃不想事,到了谈婚论嫁年龄,那时农村流行说媒相亲,于是有媒婆两边穿梭,某日带了一个小伙子上门。小伙长得周周正正,乖巧伶俐,可是生理有个毛病:″恋母癖″,于是奇葩的荒唐事发生,小伙相中了女孩的母亲,也就是未来的丈母娘,对女孩并不感冒,为了达到目的,就虚与委蛇答应了这门婚事,过后三天两头跑来女孩家。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小伙嘴巴又甜,而且有预谋在先,时间一久,慢慢地就和丈母娘闹出了绯闻,邻居们都在背后指指点点,可怜男人一个人在外面蒙在鼓里。这种荒唐事其实已经超出了荒唐的底线,为人所不齿,无异禽畜。
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还是老老实实,别做那些荒唐糊涂之事,害人害己。人要脸,树要皮,不蒸(争)馒头蒸(争)口气,如若一时荒唐,必会终身悔恨,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回答完毕,谢谢邀请!
一件难忘的事 每当我独自一人悠闲地漫步在路灯下时,那件难说难忘的往中就会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 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由于轮到我值日,所以,天刚蒙蒙亮,我便背着书包出了家门。
我打算坐三轮车去学校上了车,拉三轮的是一个三十几岁,长得挺瘦,架着一副老花眼镜的叔叔。我说了声:“到北街小学!”这辆三轮车便慢蹭蹭地上了路。 一阵謇风向我袭来,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借着路旁微弱的路灯光,我看见他那凌乱的黑发中“冒”出几根银丝。
在这么冷的寒冬里,他居然只穿了一件蓝色布衣和一条蓝色布裤,穿的鞋也只是双破旧的草鞋,而且还没穿袜子,只见这位拉三轮车的叔叔右脚蹬一下左脚就踹一下,不一会儿,叔叔的额上便涌出了许多汗水,汗水从他的脸颊一直流到脖子。
我心里不由得“咯噔”一跳。原来这位拉三轮车的叔叔是个残疾人! “叔叔,叔叔,我要下车!”我赶忙说。 “怎么了,小妹妹?”叔叔急切地问道。 “您的腿。。。。。。 “没事儿!”叔叔满不在乎地说,“我小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腿。
那时候特别穷,所以就没好好的医治,更没有上过学。现在父母老了,不能养我了,我也就只靠拉车为生。虽然这活儿做得很辛苦,每天掐得的钱也不多,可也做得心安理得。” 车的速度越来越慢了,可我却觉得路旁的灯光越来越明亮。
它仿佛是在告诉我:“以后的人生路还很漫长,不能什么都总靠别人哪!”在路灯光下,我不知不觉地陷入了沉思:我出生在一个非常富裕的家庭里,家里有吃有穿,什么也不用愁,平时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我还经常乱花钱,不珍惜父母辛辛苦苦用汗水换来的每一分每一厘,甚至有时还会向父母乱发脾气嫌这样不好,那样不对。
我和这位拉三轮车的叔叔相比,真是天壤之别! “小妹妹,到了。”一句亲切的话语打断了我的深思。我下了车,想给这位拉三轮车的残疾叔叔两元钱,可他却坚决只要一元钱。 我被子这位拉三轮车的叔叔所做的一切震动了,不禁回头,他已经消失在那明亮的路灯光下,但他的话语还久久地回荡在我耳边。
这件事令我终身难忘。 2。 我曾经做过一件事,它令我难以忘怀。 记得那是三年级时,有一天开春季运动会,学校组织长跑比赛,每班都有人参加,可是报名人数不够,还差1人,体育委员季佳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地“比赛快要开始了,还有没有人参加?”我听了以后心想:我也要试试。
我走到季佳成面前,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要是体力不够怎么办?会不会连累集体的总分?父母亲也反对我参加,到底去不去呢?……有许多许多问题在我的脑中盘旋。季佳成看出了我的心思,在他和同学们的鼓励下,我报了名,参加了比赛。
我走下楼梯,站到起跑线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只听“叭”的一声枪响,比赛开始了,我一下冲了出去,快得像一支离弦的箭,眨眼间跑到了第一位,可是好景不长,跑着跑着,后面的对手渐渐地追了上来,甚至把我挤了一下,我摔倒在地,膝盖擦破了皮,还出了血,疼痛难忍。
眼看对手一个一个超过自己,我心里十分着急。几次想站起来都失败了,只见同学们都跑过来为我加油鼓劲,我重新从地上缓缓地站了起来,奋不顾身冲了出去,对手已是体力不支,而我抓住机会,加快速度,冲向前方,一下子越过了4位选手,来到第2位。
离终点还剩下最后100米。此时此刻的我,早已忘记了膝盖上的伤,发起冲刺,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抢在对手前面冲过了终点,战胜了困难,获得了冠军,我高兴极了,笑着跳着向卫生室奔去。 春季运动回结束了,我班的团体总分获得了三年级组第一名。
我获得了“精神文明奖”和“长跑冠军奖”。我想:我是集体的一员,我要多为集体争光。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两年多了,但是它将永远记载我的心头。 3。在我脑海之中有着一段美丽的回忆,自从步入中学后,对它怀有很深的怀念,我很希望时光能够倒退,回到那段美好的时光。
时间在前进着,但是我的思绪已经回到了以前。熟悉的楼房和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传来了熟悉的声音。顿时,一切都是欢快的,天空是那样的湛蓝,花儿在风中翩翩飞舞,传来了一阵阵古老而熟悉的气息。这里就是我小学的学校。
这时,传来一阵阵铃声。该是上课的时间,同学们的脚步都加快了。我来到了教室,向那熟悉的座位望去,我端端正正地坐在座位上,精神是那样的饱满。正在这时,老师手里拿着一叠试卷走了进来。我我心里像一只小兔子在乱跳,非常紧张。
全班顿时鸦雀无声,好像空气一刹间凝固了。我再向我的死对头望去,我的死对头是一个女孩子,她叫陈超群,别看她是一个女孩子,无论是从成绩或从力气来看,一点也不输给男孩子,我们两个成绩不相上下,常常为了分数争个你死我活,来看一场风暴是难以避免的了。
试卷发下来了,我和我的死对头居然分数相同,都是第一名。全班都在交换试卷,检查自己的错误。我也和坐在我后面的死对头交换试卷,其实我们两个是各怀鬼胎的。我用着孙悟空般的火眼金星看着她的试卷。过了不久,我正看着试卷,忽然心里不觉暗暗发笑,我转过头向她发笑,我忽然发现她在冷笑。
我转过身叫老师过来。老师走了过来,我拿着她的试卷对老师说:“老师,陈超群的试卷你改错,应该是这样的”。我用手指给老师看。老师拍着头脑说:“噢!真是老糊涂了。“老师在她的试卷上扣了1分,我心里暗自高兴,想:这下子我就是第一名啦!这时,陈超群猛然得站起来说:“老师,他的试卷你也改错了,应该是这样的”。
老师看了之后,同样也扣了我1分。我被突来的一击惊呆,满脸地不服气。顿时,教室由喧闹转为了安静。我转头来看同学,同学们都被刚才的情景惊呆,注视着我们两个。我看到了这个场面,不觉哈哈大笑起来了,同学们和老师都随之笑了起来。
在这时,我也明白了:虽然我们是死对头,但是我们却是最要好的朋友;在争这一两分时,我同时也得到了进步。 到了下午,我们一班尖子生上课,来到了我们最喜欢的地方。那里有一棵老树,在它下面有一条条的线,这里就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就要玩丢沙包,我们熟悉地拿出沙包,分成两队,男生一队,女生一队,就这样我们打成了一片,完全不像以前的书呆子。
你看,我正在线内奔跑,惟恐被沙包丢到了,就像一个小鹿被老虎追一样。场外有许多同学一个劲地喊加油。这时,沙包向我袭来了。情急之下,我伸手一捞,抓住了沙包,着个可为我造成了一个有利的机会。我拿者沙包向场外扔去,我随之向前冲去了。
不久,蔡晶晶拿着沙包跑过来,向我丢来了。而在我前面,就是胜利了,我向前一冲,而在我脑后勺也一凉。啊!我终于赢了,同学们一起都涌了起来。在树下响起了一阵阵欢笑和叹气。 突然,耳边响起一阵阵响声,打破了我的沉思,眼前的视图模糊了。
我一看,景象已经变了,我想:虽然我们在不同的地方,但是让我们保留这美丽的回忆。 4。一件难忘的事 ——观考场众生面像 让我们学生最难忘的事莫过于考试了,无论是大考还是小考,只要你考“砸”了,回家就免不了父母对你横眉竖眼,甚至暴打一顿。
但期末考试还是最重要的,如果考好了爸妈也许会和你去旅行,身旁只有快乐,忧虑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在天堂。如果考差了的话,整个假期你就没有好日子过了,你身旁只有那堆积如山的复习题单和练习题卷子,父母当然不会陪你玩,只有冷冷的一串钥匙挂在胸前,而门却被反锁了,就像在地狱!所以每次期末考试就是你去天堂还是去地狱的选择。
因此,几乎每次期末考试都很紧张,你一定没观察同学们考试时的样子,不过我可做了详细的观察记载,你一定很想知道记载的内容吧!那就请让我细细道来: 那天是6月21日,早在7点的时候教室里就挤满了人。
我看了看同学们的神态,他们有的探讨问题,有的胸有成竹,有的忧心重重,有的毫不在乎,有的自信非凡……瞧,这一堆里几个人慌忙的翻着书,还不时的“快说呀,是哪一道?天啊,时间快到啦!”旁边两个同学正在想着会出什么题,想出来了就立马告诉翻书的人。
看,那边两个同学正在讨论自己的观点,你一言,我一语,争的面红耳赤,互不相让,我正想去劝劝他们,刚走近他们,他俩忽然抓住我的手齐声问到:“这道题是不是该这样做?” 突然令人心寒的铃声响了,同学们连忙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监考老师来了,简单的说了考试纪律,然后叫我们只把文具和草稿纸留在桌面。整个教室这时变的鸦雀无声,可能连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的清清楚楚,顿时,空气仿佛凝结了,不紧张才怪呢! 考卷发下来了,大家先深吸了口气,好让自己轻松点,然后便埋下头做卷子。
我环视了下四周,同学们的表情也是“多姿多彩”的:有的同学在聚精会神的做着,不时还停下来,咬着笔头,忽然灵机一动,飞快的把答案写在卷子上,嘴角露出一丝笑容,好象在说:“天助我也!这么难的题都做出来,剩下的还算什么?哈哈,考一百分不在话下!”还有的同学绞尽了脑汁还是无力回天,最后只有望“卷”兴叹,好象在说:“我完蛋了,这题也未必太难了,老天为何不长眼呀!帮帮我吧!” 时间很快的从我们指缝中溜走,似乎不给没做完的人一点儿情面。
转眼之间马上就该交卷了,因此老师不时的看看表,这时有几个同学就开始走“歪门邪道”了:他们有的害怕自己做错了,把手悄悄的伸进书桌……希望能得到一点好运。有的同学没做完,看到时间快没了,豆大的汗珠滴在卷子上,处于无赖,也有的为了生存,他们乘老师不注意,悄悄的看同桌的……然后乱抄一气,最后才抹了抹头上的汗珠,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并庆幸没被老师发现。
还有些天才不用走“歪门邪道”照样能考个一百分!来看看他们这些天才考完试的样子,但见:他们脸上洋溢着春光、胸有成竹,面对考卷毫不在乎,轻轻松松的把考卷交了上去。在他们眼里,仿佛看到一百分早已到来,“第一”也正向他飞去。
我们究竟考的好不好呢?天知道!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考试完了好久,我们一至不安着,念念不忘! 5。在药店门口,我听到有二胡的声音,拉的那音乐悦耳动听,我非常想知道这美妙动听的歌声是谁拉的,于是,我想四周看了看。
啊!我的心沉了,脸色灰暗了,原来,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坐在药店门前路边的地上,拉着那二胡,他是一个残疾人,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前边还放着一个生了锈的铁盒子,他大概是想用那美妙动听的二胡声来换取人们的一点“爱心”这已经够简单了,可人们即不听这美妙动听的歌又看都不看一这位老爷爷一眼,就不要谈送什么“爱心”了。
不知道这位老爷爷在这里带了多久了,可那个盒子里却是空空的,什么样的人们啊!为什么都这样对待这位老爷爷?老爷爷会多么伤心啊! 我以为妈妈会给这位老爷爷一点钱,结果,妈妈和那些人们一样,照样连理不理,我疑惑了`````` 回到家里,我非常生气地问妈妈:“你为什么没有给那位一点钱?”妈妈不在乎地说:“我没在意。
”“那位老爷爷拉着二胡,坐在马路边上,那么明显,你还没有看到?你明明是在狡辩,他是多么希望你们能给他一点施舍啊!而你们这些人连理都不理,知道不知道你们的做法让那位老爷爷多么伤心啊!”妈吗的脸红了,也许她心理感到不安``````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好久好久,但老爷爷的影子时常在我脑海里出现。
男子坐电梯被同乘女子缠住,遂与其发生关系应该如何定性
这问题有点不可思议,一个女人能那么随便缠住陌生人,更可笑的是与其发生关系,那这个女人也不是什么良民,太不检点了。另外一个男子也好不到哪儿去,肯定渣男一枚。
电梯是个人来人往的公用设施,如果定性的话,你情我愿。只能是伤风败俗,受到道德的谴责。
被女子缠住,还发生了性关系,你可能要坐牢,哪怕对方自愿,看完还敢乱来吗?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谁去乘坐电梯被同行的女子缠着,还要跟其发生关系的,如果你遇上了这样的事情,也未必是好事!接下来的后果可能非常的严重,到时候连肠子都悔青了
我看见许多人说这样的好事,怎么不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的确有几个人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呢?又有几个女人会这样做?
但是当你真正遇见了,可未必是好事,等着你的很可能是牢狱之灾,哪怕对方没有任何的反抗
不过强奸罪的定义是: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才叫做强奸
说句不好听的在坐电梯的时候,是那名女子主动来缠住自己,怎么还要坐大牢呢?是不是想想都觉得很可怕!
大家先不要感到疑惑,我说的是有可能会坐牢,并不代表一定要坐牢,因为这是要分情况的,甚至有时候你还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那么她也会被判刑的,但是强奸罪只适用于男性,女性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
接下来我们就分析一下,哪种情况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又有哪些情况,哪怕是女方没有反抗,男方还要坐牢?
女方强迫男方的,可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男方完全是被迫的,怎么反抗也无济于事?那么就可以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千万不要以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是男性,就没有办法惩罚女性了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就发生过几次女性侵犯男性的案例,一名20来岁的小伙去酒吧里跟朋友喝酒,他这位女性朋友30出头,而且还带来了两位女的,就在小伙去上厕所的时候,这三个女的合伙在酒里面下了药,把小伙迷晕之后就架到了酒店里面
然后跟他发生了关系,小伙在这个过程中还受伤了,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躺在医院里面了,通过警方的调查,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这三名女子就被判处了强制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
所以说在这个过程中,要是女性是犯罪的主体,虽然不能判处她强奸罪,但是可以告她猥亵罪
如果你在坐电梯的时候,人家觉得你长的帅,要强行地跟你发生关系,而且你的身体比较弱小,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于是就被对方侵犯了,你完全是被迫的,那么事后你就可以告她猥亵罪,罪名成立的话,她是要坐牢的
江苏一名女老师强行的跟学生发生了关系,被家长发现之后报警处理,最终这名女老师被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罪名是猥亵儿童罪
那么在电梯里跟一名女的发生了关系,该如何定义呢?
1、各走各的啥事没有
要是那名女的主动来缠住了你,在发生关系的时候,双方都是完全自愿的,或者说是事后互不追究,那么久啥事也没有,各走各的,这样的案例在四川发生过,一名醉酒的女子,走到一座桥上的时候,将坐在地上的男子推倒了,然后强行的跟男子发生了关系
男子似乎也没有反抗,接着那名女子就走掉了,他们互不追究,从此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
2、可能构成卖淫嫖娼
还有一种情况可能构成卖淫嫖娼,到时候双方都要抓进去,因为一般的情况下,有哪个女子会这样做?
如果这是一位失足妇女,主动的来缠住你,你也没有受得住诱惑,双方自愿的发生了关系,接着对方向你索要金钱,你也给了,那么就构成卖淫嫖娼
卖淫嫖娼是要进行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的,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3、有可能构成强奸罪
有一种情况是有可能构成强奸罪的,这一条是非常可怕的,不但要坐牢,而且背上这个罪名,名声彻底毁了,有些人可能会问,是对方来缠着自己的,怎么还会构成强奸罪呢?
如果你跟这名女子住在一个小区里,甚至认识她,但是她患有精神疾病,不过你又垂涎她的美色,在她主动来抱住你的时候,你就跟她发生了关系,那么你就构成强奸罪了
因为患有精神病或者先天痴呆的妇女,自我防卫的意识薄弱,对很多的事情也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你明知道这名女子是精神病患者,还跟她发生了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会以强奸罪论处,因为精神病患者是不能正常表达自己意志的
因为在电梯里面主动来缠着一个男人的,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否则正常的人很少会这样做
不过你要是不知道对方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也没有采取任何的暴力和胁迫的手段,那么不会被判处强奸罪,如果这个女的只是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病,在她清醒的状态下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也不会构成强奸罪的
4、醉酒的状态下,男子也会构成强奸罪
如果这名女子是在醉酒不清醒的状态下,主动地抱住了男子,而且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或者丈夫,但是男子垂涎她的美色,就跟她发生了性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女子也没有反抗,那么男子也是有可能构成强奸罪的
也许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是她主动投怀送抱的,为什么还会构成强奸罪呢?
那是因为人家在不清醒的状态下,把你当成男朋友了,她没有做出正确的判断,你作为一个清醒的人,就不能跟她发生性关系,因为侵犯了她的“性自主权”,所以你也就构成了强奸罪了
不过的确是这名女子喝醉了,主动来抱住自己的,也可能会对你从轻处罚,但是也要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写在最后
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天上可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很可能是陷阱,男人一定要把持住,遇到醉酒的人来主动地抱着自己,要么你就打电话叫她的亲人过来,或者打120、110,有些女人喝的酩酊大醉,是需要去医院里面输液解酒的,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拍下视频作为证据
而且千万不能跟她发生性关系,因为她已经失去了正确的判断了,不管对方多么的美丽动人,都不要起歪心思,否则就会追悔莫及
同时也奉劝一些女人,不要动不动就喝醉了,还独自回家,你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
我亲眼在医院的输液室,看见一位斯斯文文的醉酒女人,当众就要小便,是护士过来赶紧把她拉到了卫生间里,所以在喝醉的状况下最容易丑态百出了,也会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
还有如果是女人合伙他人玩“仙人跳”,来敲诈这名男子的话,就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