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男子无固定收入来源,透支信用卡1.7万元,多次催缴不还,被银行告上法庭,获刑6个月被罚款2万元。你怎么看_信用卡被起诉判决案例多吗
城固男子无固定收入来源,透支信用卡1.7万元,多次催缴不还,被银行告上法庭,获刑6个月被罚款2万元。你怎么看
真是“无知者无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恶意透支信用卡后果很严重,固城杨某的经历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2016年汉中固城杨某办理了一张额度为2万元的车行无忧信用卡,但是杨某并无固定收入来源,看来银行风控审核也不够完善。结果信用卡透支后,杨某无力偿还,银行多次催缴,杨某拒接电话并失去联系。
最终银行把杨某告上法庭。2018年1月4日家属替杨某归还了21610.10元欠款,其中包括本金17532.43元,利息2619.84元,违约金1111.11元,手续费346.72元。同年4月,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信用卡虽然很方便,但是,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他的基础是信用,如果违背信用原则,恶意透支,不但自己的征信系统会有污点,更是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就像杨某这种情况,不但本金、利息、罚息一点不少,还交了罚金2万元,加上诉讼费,还被判了刑,征信记录也有严重的污点,是赔了金钱,污了名声,受了刑罚,非常不值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很显然,像杨某这样的人缺乏对信用消费的认识,缺乏基本的法制观念,也缺乏和家人的沟通和交流。在其他回答中看到,有人认为这个额度不应该判刑,还有人在炫自己如何违约也没有受到处罚,面对这种鲜活的教训,竟然还有这种“无知者无畏”心态,只能说信用教育太缺失了。
现在信用卡已经非常普及,“花呗”“白条”等信用消费更容易申请,这些都是基于征信系统发展起来的业务,一旦出现违约,对个人影响非常大,如果逾期不还,最终不但像杨某一样要偿还本金利息,还有违约金、罚金,而且会进入个人征信记录,以后贷款、求职等所有社会活动都将受到严重影响,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我国征信体系建设方兴未艾,在有些方面还不够完善,很多人认识不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认为法律不制裁就不要紧,这是非常幼稚的想法。现在,新征信系统已经正式运行,信用记录采集信息更广泛,应用场景也越来越多,今后,个人信用将是你最大的资源,也是你的社会名片,一定要细心呵护。
法院判决的没有问题,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且经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很多人比较纠结信用卡透支1.7万元,不够5万元的量刑标准。的确,现如今的量刑标准是这样,不过在2018年12月1日之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标准可没有这么高,一般超过1万元,就足以量刑了!
事情大致的经过
2016年6月10日,杨某无固定收入、还款能力欠缺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了一张2万元额度的信用卡。(这里要吐槽一下银行,这样也给办理信用卡,审批也太“儿戏”了吧!)
同年7月,该卡处于欠费状态;8月9日,杨某办理分期,但仍未按时还款!2017年2月~8月,银行多次催收,杨某只还款了2100元,然后再无还款行为,且拒接电话或直接失联。10月11日,银行报警,此时已累计透支本金17532.43元!
2018年1月4日,杨某家人偿还全部欠款21610.1元(本金+利息+罚息+手续费)。同年4月26日,法院判决,杨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
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信用卡恶意透支,后果很是严重啊!其实,这件事,固然杨某的责任最大,但难道银行就没有一点点的责任么!
如果,银行信用卡中心,内审再严格一点,将那些无力还款的人,拒之门外;如果银行给予杨某的信用额度较低,只有3000元;或许都能避免这样的事件发生。
再者说信用卡欠款,银行催收,是否可以更加人性化一下。难道在杨某欠款后,不能设法联系一下其家人么,让其家人代为还款!从家人偿还2.16万元(本息)及缴纳2万元罚金来看,代为还款的难度并不大!
杨某的问题更为严重。首先,明知自己无力偿还,为何要申请信用卡,还恶意透支;其次,既然分期了,每月再少、也得还一点吧;第三,银行催收就催收呗,干嘛拒接电话,还“玩失联”!这下好了,把自己给“坑”进去了吧!哪怕是每月还一点,熬到2019年,1.7万元欠款,也不至于被量刑啊!
所以,理性消费、合理使用信用卡,很是重要啊!千万别恶意透支,更别玩失踪,万一信用卡逾期,就与银行好好沟通,协商解决才是上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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