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励志奖学金条件
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奖助学金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5000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生3800元/年,二等生2800元/年。
(三)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4000元/年。
二、选择范围
(一)在云南大学学习一年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其他要求:
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重复申请上述项目的学生,学校只保留其中一项申请资格,不作解释。
2、由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众多,原则上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国家助学金,以扩大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和资助。
三、选择推荐要求
(1)请按照《云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价指南》的要求,对今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进行推荐和选择。
(2)在推荐国家助学金评选时,应确保已确认为注册家庭的学生(包括已脱贫注册家庭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一等资助。未按此要求申报的,学院应当按照不低于国家助学金一等资助的标准自行资助学生。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请按照《云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指南》的要求上报学生评选材料。
(二)国家助学金
1、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报告(纸质版)主要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配额分配、公示等。;
2、《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本学院所有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三)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请按照《云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指南》的要求上报学生评选材料。
五、申报流程
由于奖励和助学金的候选人数量大,申请时间紧,学院可以在向学校报告材料的同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学生申请名单。
6、学院应严格按照相关奖励和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接受学生的申请材料,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向全院师生公布推荐学生名单。在评估过程中,学校将被取消资格。
7.10月19日17日请各学院:00前,所有申请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部(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联系电话:65033853,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部潘峰老师账户。
八、请各学院严格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确保学生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所有伪造材料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所有奖励和助学金的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