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卡奴家烧炭自杀,七家银行信用卡中心被罚款240万元。你怎么想呢
我特意搜索了相关新闻,发现是2014年的旧消息。但是老何还是觉得有必要回答,因为还没拿到信用卡的钱太多了。
先来看看当时的过程:2014年6月,上海一户三口之家烧炭自杀。没有一对年过花甲的老夫妇和25岁的儿子幸免。根据遗书,死因被怀疑是信用卡透支无法偿还。家庭债务绝望“烧炭死亡”,家庭有10多张信用卡,总透支额超过50万,涉及银行未依法审查申请人信息真实性、过度信用、异常交易控制无效等违法行为。随后,上海银监会对部分银行过度授信信用卡用户等违法行为发出240万罚款。
银行三宗罪
当时有人说:他家花钱了,跟银行没关系吗?当然有关系。根据当时上海银监会的解释,老何大致总结了事件中银行的三项罪行。
1、根据处罚决定,当事人张2011年申请信用卡时,工行未核实申请人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收入,并发放了10万元的信用卡。
2、十几张信用卡透支额度超过50万元,违反了“刚性扣除”的原则。所谓“刚性扣除”,如果银行在考虑客户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后判断其可获得10万元的信用额度,但客户已在其他银行获得5万元的信用额度,则只能批准5万元的信用额度。
第三,这个家庭汇集了很多银行的银行卡信用来炒期货,但是没有银行监控过这样的异常交易活动。
也许这些银行可以尽职尽责。这个家庭的悲剧可以避免吗?
持卡人无节制使用
如今,许多人仍然在用信用卡支持信用卡和信用卡套现垫。为什么?因为有需求,就有市场。许多持卡人无法偿还,因为他们消费不受控制。他们不得不申请更多的信用卡来偿还上一张信用卡所欠的债务。近四年过去了,现象仍然没有改变。是因为银行还在批准信用卡以完成任务?还是因为一些持卡人自律性差?
无论如何,警告已经存在。我希望监管机构能够继续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因为人们仍然比银行弱或无法与银行竞争。
众所周知,暴力催收等催还手段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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