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年费”的隐秘之处
一则新闻引发关注:某银行的客户王先生收到一张已过期的信用卡,而他并未激活新的卡片,却依然被收取了200元年费,由于未能及时还款,银行依据合约直接从他的另一储蓄账户扣款,进而导致王先生面临诉讼,需偿还剩余欠款,对于未激活的信用卡,收取年费是否合规呢?
未激活信用卡的年费标准
据2009年7月银监会的规定,金融机构在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不应收取任何费用,不过,若持卡人同意通过书面、客服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预先支付费用,则例外,一般而言,未经激活的新卡通常不会产生年费,除非在申请过程中特别注明。
在实际调查中,各银行对于未激活新卡是否收取年费的政策有所差异,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信用卡在未激活状态下不会收取年费,他们会通过预留手机发送短信告知客户可能的年费情况及减免条件。
某些银行指出,如果之前的信用卡正常使用,新卡作为替换品则可能正常计收年费,一家省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营销人员解释说,即使新卡需要激活才能使用,但因为信用账户已建立,银行需承担潜在风险,新卡继承旧卡的账单和积分,因此收取年费被视为合理的。
关于信用卡“年费”的重要提示
实际上,不仅是更换新卡,首次申请的信用卡也可能因未激活而产生年费,对于大部分信用卡,未激活状态下的年费可免,但特殊卡种如白金卡可能会在开户日即开始计费。
招商银行的信用卡协议明确指出,一旦客户签署,就表示同意所有条款,包括年费的收取,年费的计算时间也各有不同,有的银行自发卡日起算,有的则从激活日起算,值得注意的是,年费并不一定在年末扣除,多数是按照持卡人的办卡日期进行收取。
不要轻易因小礼品或销售人员的推荐办理信用卡,尤其是低额度卡,若不激活,不仅可能影响未来的信用卡审批和额度,而且闲置的卡片相比正常使用卡片更容易隐藏风险,不易察觉。
(燕赵都市报记者 王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