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提到的是贵州茅台:据茅台酒厂的官方纪录片《百年茅台》所述,1949年时,茅台酒的主要市场仅限于重庆、贵州以及香港地区,直至1950年首个“国庆”期间,首都北京都还未有茅台酒供应,在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之时,茅台酒的产地——遵义市尚未获得解放,更不用说其所属的茅台镇了,从这些事实来看,贵州茅台不具备作为“开国第一宴”指定用酒的背景。
其次我们探讨的是山西汾酒:汾酒自古以来就是享有盛誉的佳酿,汾酒厂早在1919年便已创立,其产品畅销全国,鉴于山西与北京地理位置相近,交通便捷,运送货物十分方便,因此汾酒完全符合成为“开国第一宴”用酒的要求。
对于红星二锅头来说情况不同:该品牌在那时成立尚不满两年,未形成广泛的知名度,更重要的是,“红星”这一商标直到1951年6月1日才正式注册,基于这些因素,红星二锅头在那个时期显然不足以担纲“开国第一宴”用酒的重任,综合以上分析,可以推测出“开国第一宴”中举杯共饮的应当是山西汾酒。
除此之外,还有两款备受瞩目的酒品,它们分别是清雅的竹叶青和醇厚的绍兴黄酒,这两款酒同样为那次历史性的宴会增添了丰富的风味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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