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感谢您的询问。
按照规定,企业可以在年度带薪休假期间,统一规划员工的假期,包括组织集体旅游,员工对此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参与,也可选择其他方式度过假期。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会根据生产与工作的实际需求,同时尊重个人意愿,合理安排行程,年假既可以一次性安排,也可以分散使用,通常情况下,安排在同一年度完成,特殊情况下,如受生产或工作特性影响,需跨年度安排年假,亦可酌情处理。
若因工作原因无法让员工享受年假,须征得员工同意后,方可调整,并按照法定标准,即职工日平均工资的300%,给予相应的补偿。
当公司组织员工出游时,员工的感激之词可能如下:
衷心感谢公司给予的休闲时光,让我们得以释放工作压力;此类活动有助于增强团队凝聚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这是对我们辛勤工作的认可,体现出公司的人文关怀,我们定将加倍努力,提升自我,作为回馈,我们唯有坚守日常规范,依法经营,以此实际行动答谢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为我们提供的卓越服务,感谢您的鼎力支持与信任,这代表了对我们企业的高度评价!能获得您的赞誉和友谊,深感荣幸,我们将珍视并维系这份关系,多年以来,贵公司的关怀备至,激励着我不断进步,未来我将持续努力,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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