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别人办理信用卡,要及时与发卡银行联系。如果已经导致经济损失或损失了信用记录,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追责对方。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议加强个人信息管理,尤其是财务信息和社交网络信息。
1、第一时间报警,
2、到办理信用卡的银行进行交涉。 如果发现个人信用记录上出现了可疑信息,可到相关银行先行确认,如发现是由于银行工作失误导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可由相关银行上报人行予以消除。
个人应当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养成良好的意识和习惯。
保管好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必要使用时在复印件及图片上做出用途标注。 银行在为个人办理信用卡时,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等。 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在银行成功办理了信用卡,如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银行应负主要责任。 银行审核疏忽造成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银行停止侵权,并恢复个人名誉,可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但由不良记录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银行的责任之内。 被冒用身份办理的信用卡引起的透支、甚至被记录信用污点的,银行均会负责,无需客户还款,银行也有义务取消不良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