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女孩提前一个月跟房东退租,却被强制要求“找下家”,合理吗?

5分钟前阅读1回复0
yk
yk
  • 管理员
  • 注册排名3
  • 经验值472030
  • 级别管理员
  • 主题94406
  • 回复0
楼主
该女子提前一个月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但被房东以找不到新家为由要求其继续承租。此事是否合理?目前相关部门尚无明确答案。需要关注的是,在租房时要详细了解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房东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也需依法依规行事,尊重租户的选择和意愿。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市区租房居住,在选择房屋时,有的房东为了自己的私利,对租户的要求过于苛刻,甚至设置不当的条款,让租户面临种种困扰。

郑州一位名叫王女士的租户与房东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1850元,押1付3,房东在发现房屋存在漏水问题后,拒绝王女士提前解约,还要求王女士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此事引发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对此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和态度。

以下是三位网友的分享:

@糖吖:去年3月,我在上海青客公寓租房,房东强迫我们办理浦发信用卡向银行贷款两年,当初写的是电子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任何合同,合同上写的可以随时不租青客的房子,但是青客现在不承认,并且说房子不租的话让我找下家,不然不退押金,合同到期也是一样,更大的问题是信用卡一直在扣钱。

@猫奴兔小灰:租住在很久以前,最后房东给我退租的时候还是坚称:“不行!必须帮你找下家!”然后我们就搬走了,现在他后悔不退我的房款了。

@丹丹海上云间:很多年前租住的地方,提前退租,半个月房租不要了,房东还要扣下相当于两个月房租的押金,这不是抢钱吗?

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波则认为,房东提出的让租户找“下家”才退押金的行为并无法律依据,只要租户是正常使用,并非人为破坏,房屋、电器的损耗等是不需要赔偿的,不能扣留押金。

如果遇到房东的不合理要求,租户应选择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不少租户会选择在网上找一个模板,自己打官司,“钱虽不多,但租户们的利益需要大家的观念来共同维护。”

0
回帖

郑州一女孩提前一个月跟房东退租,却被强制要求“找下家”,合理吗? 期待您的回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