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日前出台《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旨在全面加强广东省少数民族工作的法制建设。条例对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进行了一系列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民族团结教育、社会救助和特殊保障等。
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一、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的人民,均与当地汉族人民同样享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宗教信仰、游行示威的自由权,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
二、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依法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其人数较多者,当地人民政府可采取适当办法,使有代表参加政权机关,遇有关少数民族的提案和意见,应与其他方面的提案和意见同样予以重视,有关某一少数民族的特殊问题,须与该少数民族代表充分协商。
三、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无论在社会上,在工厂、学校、团体、机关和部队中,均有自由保持或改革其民族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权利,别人不得干涉,并须加以尊重和照顾。
四、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有分别加入当地各种人民团体及参加各种职业的权利,各人民团体及各种职业部门,不得因其民族成分的关系而加以拒绝或歧视。
五、凡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有基本民族语言、文字者,得在法庭上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辩。
六、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如遭受民族的歧视、压迫或侮辱,有向人民政府控告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对此种控告须负责予以处理;对于歧视、压迫或侮辱行为严重者,应依法予以惩治。
七、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在享受民族平等权利遇有困难无法解决时,得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适当帮助。
八、本决定的原则同样适用于散居在各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其他少数民族成分和汉族成分。
你如何看待“书法提案”通过审议?各地开始广纳书法人才?
从理论上来讲这肯定是一个好事。珍惜民族文化保留传统国粹,欣赏书法美感,传承文化,选拔人才。
而且在这个全国政协提案,通过了议案,国家政策表示对书法的支持,许多地方开始引进书法人才。据说有的地方免除了笔试,录用合格之后就转为了财政编制人员,享受财政编制。
那么初衣就有一点疑惑,古来的书法大家,都是有着相当的文化造诣的。当代社会,以后的人书法练得好,看起来很美,但也许文化课跟不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虽然不拘一格选人才,但是书法应该是承载文化的重任,这些绿色通道进来的人才,用什么方式教孩子书法呢?
这个我表示非常疑惑。
书法人才是归为美术人才,还是并在文学课上面?单就书法写得好,这个好字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如果说是人民喜闻乐见,但是我没有看到人民选出的书法家,大多数都是各地的自治协会,自己产生的。
所以说这个标准怎么定,真是值得商榷。
不过对于许多书法爱好者,这肯定是一个好事。起码有一个另外就业和施展才华的机会。
这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怎样的书法才叫做书法?的确是存在着很大的疑惑。
还有书法老师是教毛笔书法,还是教美术书法,钢笔书法呢?是传承还是创新?这个创新的度到底把握在什么地方?现在起码作为初衣是个门外汉,一无所知。
不过按照新生事物的规律,肯定是要乱一段时间,然后才有总结。所以出于对此抱谨慎的乐观。当然,我们希望是人人都有一手漂亮的汉字。但是这一手漂亮的汉字,在当代有无生存的机会和能力?还是阳春白雪?
等待时间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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