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三娘是第几部,聊斋志异系列的第三部作品是聂小倩,该作描绘了聂小倩、柳梦梅、宁采臣等人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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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是清代作家蒲松龄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集。该书共收录了31篇文章,分为鬼神类、才子佳人类和妖怪类等四大类。三娘就是鬼神类的故事之一,讲述了一个女子因爱而死的故事。

聊斋志异三娘是第几部

第十七部—《封三娘》

《封三娘》,就是一段同性之爱。

范十一娘和封三娘初会是在上元节的“盂兰盆会”上,姿容卓绝的范十一娘一下吸引住了封三娘的目光,她“步趋相从,屡望颜色,似欲有言”。

封三娘这么直白的追随观望,自然也引起了范十一娘的注意,两人蓦地一相逢,虽不致使“心事眼波难定”,却也是心心相惜。

此时的范十一娘大抵还从未想过,自己对于一个同龄女子的爱慕,竟如杜丽娘思念柳梦梅一般,相思成疾。

分别之际,两人互赠信物,约好来日相会,之后范十一娘“日望其来,怅然遂病”。范家打发人去封三娘说的地址寻她,可周围并无此人。不过一两个月,盼不到封三娘的十一娘已形容憔悴,只能由侍女扶着在园中赏菊。

此时的封三娘又如初见一般调皮登门,啊不,应该是登墙,毕竟她是翻墙进来的。

对于范十一娘的疑问,她轻巧带过,并且说明此次前来,范十一娘要严格保密,以防飞短流长。

范十一娘忙不迭地答应了,从此两人“订为姊妹,衣服履舄,辄互易着”。

偶然一次,范母撞见两人正在下棋,范母态度万分温和,封三娘却羞惭得如同被撞破奸情,还嚷着要回去,好歹被范十一娘苦留下来。

谁知没过多久,三娘如厕时又撞见十一娘的傻哥哥拉扯她,于是不等天亮,执意越墙走了。

此番三娘一走,十一娘更是悲不自胜,“伏床悲惋,如失伉俪”。又过了数月,十一娘的婢女偶然遇见封三娘,拉住她具陈十一娘的思念之情。

于是封三娘又故技重施,翻墙而入。两人各诉思念之情,绵绵不寐。不过十一娘不知道的是,封三娘此番前来,目的是为她做媒。

三娘介绍的是个家境贫寒的穷秀才。十一娘本来不愿,但是禁不住三娘赌咒发誓,再三保证自己不会看错人,所以只好勉强答应。

之后三娘拿着十一娘送她的金钗去找孟生,只说范十一娘愿意和他结为夫妻,以金钗为信。

范家当然不忍心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穷光蛋,所以拒绝了孟生,把女儿许给了一个有权势的乡绅。

范十一娘得知后,“深怨封之误己也;而金钗难返,只须以死矢之”,于是在新婚当天,悬梁自尽。

三娘当然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十一娘去死,她早就准备好灵药,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等十一娘下葬后才将其救醒。

安顿好十一娘和孟生之后,封三娘自觉应该功成身退,再次同十一娘告别。可是禁不住十一娘“泣留作伴”,只好留下,只是每次遇到孟生都避开。

三娘数次提出离开,十一娘大概不安到了极点。为了能和三娘永远在一起,她提出和三娘共侍一夫,但是三娘以自己要修炼,不愿嫁人为由拒绝了。

十一娘并不死心,先设法将三娘灌醉,再让孟生偷偷进去与三娘行夫妻之事。三娘醒来后,震惊哀痛,并在离开前告以原委“我乃狐也。缘瞻丽容,忽生爱慕,如茧自缠,遂有今日。此乃情魔之劫,非关人力。再留,则魔更生,无底止矣。”

有个清朝评点家看过《封三娘》之后点评:“男子相悦,常也;乃以女子悦女子,深情缠绵,如茧自缚。”

诚然,男子相慕,多发乎情欲,聊斋里的篇目对于男同的描写也多是肉体相狎,而封三娘和范十一娘的爱,关乎情,止乎礼。倒是篇中提到的两个男性,一见美女就急索登床,不堪至极。

不过我觉得《封三娘》写的不仅是一种感人肺腑的同性之爱,更深刻揭示了爱的两种形态。

封三娘爱范十一娘,爱得克制而隐忍。封三娘是狐仙,能让人起死回生的狐仙,照理说,人类的流言蜚语、道德枷锁与她何干?不如将十一娘掳了去,从此去别处隐居,岂不快乐逍遥?

可是她知道,这样的感情,十一娘是承受不了的。

因为金钗在孟生那里都能矢志不二嫁,甚至以死明志的范十一娘,人世的所谓道德早已浸入她的骨髓。哪怕她能舍下一切,封三娘又如何忍心让她下半生活在万人的唾骂声中。

所以,她煞费苦心地为十一娘安排好她以为的最好的归宿,才放心离去。这世间的爱,多以聚合为目的,可是三娘为了成全十一娘完满顺遂的未来,宁愿选择离开。这爱,伟大又残忍。

不同于封三娘的清醒理智,十一娘毕竟没有千百年的修行,她的感情是懵懂的,哪怕深情缱绻,难舍难分,她都未曾想过和一个女子相爱这样的荒唐事。

可是情之生灭,从不由人,三娘的行踪不定到底让她慌乱了,所以哪怕并不满意,她也只好接受三娘安排的姻缘,哪怕用迷奸这样的下作的手段,不惜坏了三娘的修行,也要将其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然而最后,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这情,于三娘是魔,于十一娘是孽。

看似完美的结局里,孟生与十一娘夫贵妻荣,衣锦还乡,只是有谁记得,两个美丽女子内心曾有过的深情与激荡呢。

古代有同性恋吗

“酷嗜山水,又好色,尤多余姚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1]清朝大文人郑板桥在《板桥自序》中毫不掩饰地表明了性倾向。

明清时期,男风颇盛,尤其是在“京师、江南一带”《金瓶梅》《红楼梦》等反映世俗生活的小说中也颇多同性恋的情节,如西门庆和书童,贾宝玉和秦钟学堂起嫌疑,薛蟠追恋柳湘莲等等。

余姚、分桃、断袖、龙阳……这些是文人笔下对同性恋者的称呼,带有浪漫色彩。而从文人笔下反映出来的地位,在古代,特别是明清时期,同性恋者的地位似乎并没有那么糟糕。

在明清时代,随着经济不断地发展,造就了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不同于农耕经济,农耕社会倾向于保守,市民社会则相当开放。特别是明末,小说繁盛,发行的小说数以万计,种类也多种多样。特别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色情小说,单单《中国历代禁毁小说集萃》就有117部,而单单写同性恋的情色的竟然也不少,比如《宜春香质》《龙阳逸史》等。

聊斋志异三娘是第几部

就算是单纯的艳情小说,也少不了同性恋的情节。同性恋在文学上的“昌盛”似乎证明了在明清时代同性恋是一件流行的事情,考虑到文学有夸张的成分,明清时期同性恋活动应该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情,属于少见多怪的一类。

同性恋风行,而男女性爱却如严防死守一般。这是一件很怪异的事情,一般来说,既然一个社会能接受同性恋,对待性的态度应该蛮开放的。

明清时代的官员和文人墨客少了比肩前人的机会,虽然没有了红袖添香,但他们却开发了另外一种属于他们的风流。官方并不禁止男风,故男妓也旺盛起来。仅仅北京一地,便有了有名的“帘子胡同”和“八大胡同”,出入这些地方的人往往是官员和伶人。

因此,对同性恋者的称呼也随之丰富起来,“相公”“小哥”等等,其中“小哥”这一称呼还延续到现代,白先勇《孽子》中公园里同性恋者交易,年长者称年幼者为“小哥”

清朝才子陈维崧和紫云的爱情亦成为了传奇。陈维崧写了大量的诗词,表达了他对紫云的情感,他们的爱情令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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