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凡持有邮政储蓄银行卡的客户,通过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和分期付款,单笔满1元即可获得1积分,不足1元部分则四舍五入,累积的积分可用于兑换积分礼品、礼券或相关增值服务。
2、使用邮政储蓄银行卡进行消费,交易金额产生的积分在交易当日的次日生效,邮政储蓄银行保留调整积分奖励比例的权利,并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3、主卡和附属卡的消费均累计积分,附属卡积分归并到主卡名下。
4、第5条因消费退货或争议等原因导致原交易金额减少的,邮政储蓄银行会相应调减对应积分。
5、持以下交易不累计邮政储蓄银行卡积分:
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学校类、代扣代缴类、烟草结算款、预借现金、溢缴款领回、转账、预授权、手工调账、退货、有争议交易、网上支付、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具体不计积分的商户类别见附件。
6、邮政储蓄银行有权对认定的套现、伪造非真实交易获取的积分进行扣减。
7、持卡人消费交易时已累计积分,申请笔笔分单笔免息分期付款或任意分账单免息分期付款时,不扣减积分,也不获得积分,每期分摊应还款金额时不再累加积分。
8、持卡人可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对主卡持卡人每月寄送的信用卡账单、信用卡客服以及邮储网站查询积分情况。
就是邮政储蓄送积分规则的相关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随时联系邮政储蓄银行的客户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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