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变更银行预留印鉴的次日开始生效。
开户单位变更银行预留印鉴,所需准备的相关资料如下:
1. 在《变更银行预留印鉴申请函》中详细说明理由,具体说明变更印鉴的原因以及前后的印鉴,落款处需盖上单位公章,并务必提供变更印鉴原因所指公司的文件(如单位人事任命决定)。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办公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单位介绍信/授权书。
6. 公章。
凭借以上材料,即可到原开户行柜台办理印鉴变更手续,开户银行预留印鉴卡上的印章为财务章、法人章,印鉴卡是单位身份和账户的象征,印鉴卡分为正卡和副卡,均需加印防伪标识及编号(正、副卡编号相同),正卡一张,由印鉴初审人员保管使用,副卡二张,其中一张由印鉴复审人员保管使用,一张由银行受理后退至开户单位,如果需要额外增加副卡以备日后使用,则可以由各一级分行自行定制,但每张卡片的用途必须固定,对于已存在的副卡,更换印鉴或销户时需要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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