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资金,实行免税政策。其收益也并人住房公积金实行封闭治理和使用,免予征收所得税和营业税。
(一)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免税
单位和个人分离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答应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的免税
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受托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进,免征营业税;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在受托付银行存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在指定的受托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进,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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