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请不要将“老赖”一词用在破产企业家身上,你怎么看?
尊敬的贵编辑同志:您好!支持征信宣传,对社会传播正能量。但是,文中沿用(老赖)一词,实为不妥,无意之中伤害了他人姓氏同胞,使他人姓氏同胞受到无辜躺枪,难以承受的莫须有的伤害。任何姓氏前加老字或小字,均是该姓氏同胞的特有称谓,这是中华传统文化。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4日,两会期间,已从工作报告中下架使用“老赖”一词代指失信人,将欠款人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再以“老赖”一词取代。新华社颁发的禁用语中第三部份第二十五条“禁用口头语或专用语中含有民族名称的污辱性说法”。
恳请尽快将该连载撤回改正或删除。 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十九大四次全会精神。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国学,昌盛华夏传统文化,复兴中华文明,尊重公序良俗,维护社会和谐,尊重人权,保障人权,促进人权。 对姓氏的尊重,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根基。尊重他人,就等于尊重自己。 语言文字规范化,与素质同在,与形象同在,与文明同在。请严谨规范用词,强化优质服务生态网络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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