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多在富贵之家拥有妻妾之分,然而家中财产皆为夫妻共同所有,而妾的地位极其低下,其生下的孩子无继承权,妾虽尊于奴仆,但在家族中仅次于奴仆,妾的穿戴和饮食也有所限制,且她们只能陪伴妻子用餐,却不能与妻共食一席。
这样的社会结构下,如何解释为什么某些人会爱妾而非妻呢?这种情感的复杂性,或许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古代社会的价值观与婚姻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