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后,单位发的养老金不会取消。
在过去的几年里,随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相关政策的实施,对于养老金发放的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指导方向,从国家层面到具体街道社区,对于退休人员的待遇保障从未中断。
从2019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旨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对于部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这意味着,这些退休人员将享受到更加便捷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前,退休待遇主要限于国有企业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一些单位发给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并未完全纳入社会统筹,而是仍由用人单位自行发放,在过渡期结束后,统筹内发放的养老金将直接由社保基金发放,统筹外发放的养老待遇问题也将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来说,他们的养老金待遇不会因归社区管理而受到影响,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即新退休的职工将遵循新的养老保险政策,同时保留原有的退休待遇,这意味着,原先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也将继续由移交企业负责保障。
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后,他们的生活和服务将更加便利和舒适,对于原先专属于退休老人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也将无偿划转给街道社区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退休人员可以安心享受正常的生活和服务,不必担心养老金待遇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化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各地街道社区也会积极采取措施,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服务,提供更多的生活便利设施、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等,以更好地满足退休人员的实际需求。
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后,他们的待遇保障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和重视,他们可以安心享受生活和服务,不必担心养老金待遇的问题。